今天是12月1日,也是駐馬店市電動車上牌后嚴查的第一天。上午,駐馬店市高新區(qū)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qū)的執(zhí)勤路口對過往的兩輪電動車、三輪四輪電動車等車輛進行檢查,對沒有上牌、沒拆除車篷、擋風被的行為進行了查處。
2020年8月20日至11月30日是駐馬店電動車集中免費登
記上牌時間。12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門將嚴查無牌上路的“小毛驢”,并且上牌還要收費。
記者了解到,從今年的8月20日起,駐馬店市正式開展電動車集中免費登記上牌工作,不少車主為愛車領取了“身份證”。但是,還是有一些車主遲遲未去辦理上牌。
“你好,同志,你的電動車怎么沒有懸掛車牌?”“不好意思,我還沒來得及掛牌,一會兒就去社區(qū)辦理。”上午,高新區(qū)交警大隊民警在執(zhí)勤路口對過往電動車輛進行檢查。
在檢查中民警發(fā)現(xiàn),大部分市民已經(jīng)給電動車掛牌,但是還有一些車主馬虎大意,這項工作一直沒有辦理,而且還有一些電動車仍然沒有拆除車篷和擋風被。
高新區(qū)交警大隊大隊長張固明告訴記者:
根據(jù)駐馬店市的相關規(guī)定,12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門對未登記上牌或懸掛未防盜識別編碼的電動車,以及掛牌后電動車闖紅燈、闖禁行、逆行、占用機動車道、加篷改裝改型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電動車闖紅燈等違法行為罰款20元,帶篷子和擋風被的罰款50元。
個別市民稱現(xiàn)在天冷,安裝擋風被也是考慮取暖的原因。民警稱,在電動車上加裝車篷、雨簾、擋風被或其他電動車合格證上沒有注明或配置的零部件的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安全隱患極大,每年都有大量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損失,需要廣大市民提高警惕。
你家電動車上牌了嗎車篷和擋風被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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