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嵐
12月1日,記者從新密市公安局獲悉,該局網監大隊在開展“打擊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專項行動”時,發現一起非法中介利用微信朋友圈發布“買賣駕駛證分”的違法行為。經調查取證,11月下旬,對蔣某、任某等4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到3日的行政處罰。
據警方介紹,新密市某汽車服務公司主要經營車輛審車業務,為擴大業務范圍,招募員工任某等工作人員開展買賣駕駛證分數業務。由于工作原因,接觸汽車行業持有A證、C證的社會閑散人員較多,蔣某及其員工任某等人瞅準“商機”,動起了歪腦筋,在其微信朋友圈大量發布“買賣駕駛證分”的違法信息。從2020年開始,他們在聊天群和朋友圈發布“收購駕照分”的廣告,從社會閑散人員手中以低價收取駕照分后,再以高價賣出。如C證為例,以6分300元低價收取駕照分后,從中抬高100—200元不等的價格進行出售,非法牟利。截止目前,4人從中非法獲利1萬余元。
新密市公安局網監大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六十七條之規定,對蔣某、任某等4人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到3日的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空間是公共領域,網絡社會也是法治社會,任何網絡上的違法犯罪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新密公安將繼續嚴厲打擊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等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網絡空間,維護網絡安全。同時,希望廣大群眾在網絡活動中自愛、自重、自省、自勵,自覺抵制精神、文化上的垃圾對我們心靈的侵蝕,更不要以身試法。(信息提供 趙京亞 位錦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