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記者 田明杰 通訊員 張鴻雁)12月3日,記者獲悉,自2020年12月4日0:00至2020年12月31日24:00,漯河市在主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限行區域為南環路以北、中山路以西、龍江路以南、107國道以東(不含上述道路)區域內的城市道路。限行期間,市區公交車輛免費乘坐。
限行期間,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以末位數字為準),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含巡游出租車和在市交通運輸部門備案的網約車輛)、殘疾人專用車,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3.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4.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道路養護等車輛;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6.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車輛;7.其它因工作、生產、生活需要,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的車輛。
違反本通告之規定上路行駛或不按規定懸掛號牌的機動車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電子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予以處罰和曝光。
限行期間,用于婚喪嫁娶的車輛、乘坐危急病人的車輛違反限行規定被查處的,可向交警部門說明情況,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處罰。
另據悉,2020年7月31日起發布的《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關于市區道路實施機動車限行的通告》自2020年12月3日24時起暫停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