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褚林
從河北省政務服務辦獲悉,自2018年11月河北省開發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市場主體評價系統,并在全省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展服務“好差評”評價工作以來,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初步實現“一標段一評價”,建立起評價數據生成、歸集、分析、反饋機制,連通線上線下各類評價渠道,實現了全省公共資源交易評價內容同標準提供、評價結果同源發布、差評整改在線反饋、評價數據自動生成機制,在評價領域中彰顯了河北特色。
據統計,依托該評價系統,從2018年11月起至2020年10月,河北省已收集市場主體“好差評”評價數據7萬余條。其中交易發起方7687條,中介代理或服務機構10668條,交易響應方9125條,專家44008條,不滿意評價470條。
記者了解到,該評價系統包含評價指標管理、評價采集管理、評價應用管理、系統管理四個子系統。其中,評價指標管理系統,即提供指標采集表字段新增、修改、刪除的功能,提供指標采集表可配置模板的功能,提供省、市、縣管理人員及使用人員的信息角色配置功能。評價采集管理系統,即根據不同市場主體(項目發起方、中介代理及服務機構、項目響應方、評標評審專家等),在參與交易活動的不同節點,發送系統消息提醒各市場主體完成在線評價;市場主體提交的評價信息通過評價系統自動推送至評價系統管理端,各級電子交易系統可實時同步調取最新在線評價采集表。評價應用管理系統,即提供分析報告上傳、評價滿意率統計、全省評價數據統計的查看功能。系統管理包含部門管理、角色管理以及用戶管理。
評價系統在收到市場主體“不滿意”或“非常不滿意”評價后,會及時給工作人員發送短信提醒,并提供“不滿意評價”的反饋信息及整改錄入功能。錄入后,系統通過短信的方式再通知到評價當事人,確保“不滿意”100%整改反饋。同時,監督部門可隨時通過評價系統查看當地交易中心人員處理不滿意評價數據的進度。
“該評價系統的上線運行,規范了各級交易平臺的運行服務模式,更好地服務了市場主體和群眾,提高了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服務效率、服務態度及服務質量,調動了市場主體和群眾參與平臺建設的積極性,對營造信息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的‘陽光交易’平臺具有重要意義。”省政務服務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依托該系統的上線運行,河北省圍繞層級整合、場所資源、系統整合、專家資源、規則體系、監督管理、服務成效七大方面編制了科學完善的《河北省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評價指標體系》,按照統分結合、分級分類的方式,細化評價指標,完善評價方法,有效提升了評價制度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記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