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張鴻飛 通訊員 韓恒超
當民警出示了電子證據后,伶牙俐齒的樊某亞不再狡辯了,供認了通過樊某的手機轉走40000多元的犯罪事實。
12月9日,記者從汝州警方獲悉,樊某亞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受害人樊某被盜的40000多元錢已被全部追回并退還。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樊某亞、樊某是騎嶺鄉河坡村人,二人同宗同族,年齡都是20歲出頭,是從小玩到大的朋友。
樊某年幼時,父親去世母親改嫁,是爺爺奶奶費盡艱辛把他拉扯大的。樊某生性忠厚老實,這兩年,在河坡村相鄰的一家工廠務工,有了一些積蓄。但沒想到,這筆錢,被從小玩到大的朋友樊某亞盯上了。
據騎嶺派出所副所長王春明介紹,11月下旬,派出所在轄區開展入戶調查走訪時,樊某向民警反映,他微信及微信綁定的銀行卡里的40000多元錢,不見了。
民警在了解情況時,樊某稱,他沒有打開過陌生鏈接,也沒有輸入個人信息,更沒買過貴重物品。“那么錢去哪兒了?”王春明立即組織民警進一步細查深挖。
當辦案民警打開樊某手機查看了微信轉賬記錄后,發現竟然是一片空白。“這個情況不正常,極有可能是與樊某親近的人作案。”辦案民警認為。但樊某說,有十幾個人接觸過他的手機,具體是誰動了他的錢,他也不知道。
在汝州市公安局通信科、網安大隊的技術支持下,辦案民警查查到了樊某的微信轉賬記錄,記錄顯示了這些錢的流向。與此同時,金融機構提供的相關信息,也進一步了這些錢的流向,及警方的判斷:樊某亞有重大作案嫌疑,且接觸受害人時間最多。
11月27日,辦案民警依法傳喚樊某亞。在查看樊某亞的手機時,民警發現手機里的信息已被全部清空,訊問其原因,樊某亞閃爍其詞,并拒不承認盜走了受害人樊某的錢。當民警把電子證據擺在樊某亞面前時,樊某亞供認了用樊某的手機,將40000多元錢轉走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