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強制騰房現場,很多被執行人都會以各種借口拒絕騰房、拖延騰房。近日,執行干警遇到了一名特別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馬某給執行干警留下寫有“今后哪怕露宿街頭,也會全力以赴處理好債務……”字樣的字條后,安靜地離開了。
馬某是一起委托理財合同糾紛案的被執行人。鄭州市中原區法院依法判決馬某歸還包女士本金50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馬某遲遲未履行義務,包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干警王林煥按程序向被執行人馬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責令其限期履行義務。通過查控,執行干警發現馬某名下有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及住房公積金、住房等可供執行財產。根據查詢結果,執行干警前往證券公司、公積金管理中心等機構共扣劃7萬余元,同時依法對馬某名下的房產進行了查封,并向其送達限期履行通知書和拍賣裁定,張貼了騰房通知書。
騰房期限已過,馬某仍沒有動靜,王林煥將案件轉交給執行實施組依法辦理。為了確保騰房工作順利進行,執行實施組的干警提前一天到社區、物業進行了溝通。
騰房當天一大早,執行干警王曉東帶領法警來到該房屋所在小區,準備實施強制騰房,但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兩名物業工作人員接到馬某一早打來的電話,已經提前等在單元門口,等待配合執行。馬某家的大門也留著鑰匙,可以正常打開。法警用鑰匙開門后,房間內空無一人,馬某在桌上留下一張字條,上面寫著:“尊敬的法官及律師朋友們,房內物品及裝修全部留給包總全權處理……事業受挫,影響了大家,非常抱歉!今后哪怕露宿街頭,也會全力以赴處理好債務……”原來,被執行人馬某已經做好了充分準備,留下字條后就離開了。
不到一個小時,房內物品清點完畢,執行任務順利完成。王曉東感慨道:“我們希望更多的被執行人能像馬某這樣迷途知返,及時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配合執行,積極履行義務,誠信做人、規矩做事。”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