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該局對一批因越證超建的違法建設項目進行查處公示,要求建設責任單位對違建部分進行拆除,或者恢復建筑原狀,并對部分違建項目進行了罰款。
違法建設項目包括:太原海爾國際廣場后北屯城中村改造項目2號樓,該項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屬違法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對2號樓屋面層加建水箱間越證違法建設行為處以10124元的罰款。
太化紫景天城項目A2#、A6#、A8#、C2#、C4#、C5#及地下車庫,超建越證違法建設行為,共計處以35577元的罰款。
萬柏林區興華西街118號的贊城(C區)城中村改造建設項目3#樓、門房、換熱站,超建越證違法建設行為,處以15358.5元的罰款。同時,該小區項目樣板間,由于無證違法建設行為處以53152.2元的罰款,項目展示結束后建設單位立即自行拆除該建筑。
尖草坪區濱河東路210號的濱河果嶺住宅小區項目7#、10#及換熱站,超建越證違法建設行為處以20419元的罰款。
萬柏林區西中環15號佳境瓏原普通商品住房小區項目地下車庫,由于越證建設被處以143511元的罰款。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