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劉廣超 通訊員 魏鵬洋
借朋友的車使用,沒想到卻是輛套牌車!12月10日,記者從舞陽縣交警大隊了解到,民警最終對駕駛人張某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的處罰。
當天上午,民警接到緝查布控系統預警提示:一輛號牌為豫AH7W9*的白色五菱宏光面包車涉嫌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現正沿241省道北舞渡鎮路段行駛。接到緝查布控系統預警提示后,執勤民警迅速布控,成功將該預警車輛攔停,車輛及駕駛人被當場查獲。
經查,查獲的白色五菱宏光面包車懸掛的豫AH7W9*牌照為一輛黑色大眾品牌車的車牌,其白色五菱宏光面包車真實牌照為豫L0F35*(民警該車后備箱發現此號牌)。
經信息比對,白色五菱宏光面包車駕駛員確實存在套牌的交通違法行為。隨后,該車輛被依法扣留,駕駛員張某也被民警帶至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詢問。面對民警詢問,駕駛人張某一臉茫然,毫不知情,聲稱自己因為有事,跟朋友借車使用,也沒問車輛情況就開走了。當民警告知他車輛屬于套牌后,他才知被其朋友所連累,直言后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對駕駛人張某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的處罰。
民警也提醒廣大駕駛員,借車需謹慎,違法要擔責。在日常生活中,向親戚朋友借車時,駕駛員應盡量檢查并確認該車的車輛信息及情況,并攜帶相關證件,以備交警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