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高志強通訊員王雪冰
近日,滑縣人民法院王莊執行團隊用一張帶有被執行人“大頭貼”的敦促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通告執結兩起案件。
被執行人王某從某銀行借20萬元并約定利息,由朱某、鄭某等兩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到期后,王某未按時償還借款本息,朱某、鄭某等擔保人分別代王某償還銀行本息8萬元。隨后朱某、鄭某多次催要,王某均以無錢為由拒不支付代償款。朱某、鄭某分別將王某訴至滑縣法院并勝訴。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滑縣法院依法向王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是王某既不申報財產,又不履行還款義務。執行法官多次尋找王某無果后,前往被執行人村里,并在該村人員集中的醒目位置張貼帶有被執行人照片的敦促履行通告。
“這帶著照片的通告實在太丟人了!”次日,被執行人王某的丈夫及哥哥受王某的委托來到滑縣法院執行局,將朱某追償權一案的8萬元案款全部履行完畢;與鄭某追償權一案達成執行和解,當日履行案款4萬元,余下案款分期一年內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