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信陽市人民政府批復,擬將省政府批準征收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給信陽學院用于信陽學院南灣校區項目建設,項目位于南灣湖風景區南灣街道辦事處松樹坦社區居委會、二號橋社區居委會、鄭家沖村,占地面積711.23畝。
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將省政府批準征收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給信陽學院用于信陽學院南灣校區項目建設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將省政府批準征收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給信陽學院用于信陽學院南灣校區項目建設的請示》(信自然資審〔202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信陽學院南灣校區項目位于南灣湖風景區南灣街道辦事處松樹坦社區居委會、二號橋社區居委會、鄭家沖村,項目占地面積474151.45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面積為21918.56平方米,凈用地面積為452232.89平方米。(具體位置詳見宗地圖)。該宗地于2019年6月20日經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信陽市2018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豫政土〔2019〕759號)批準征收。
2019年7月1日,信陽市南灣湖風景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了《河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明》(項目代碼:2019-411552-83-03-031630),建設性質為新建。
2020年10月19日,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該建設項目核發了《信陽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及紅線圖(信自規條南字2020第13號),用途為高等院校用地。該宗地規劃指標為:容積率小于或等于1.0,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0%,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36米,綠地率大于或等于40%,其它規劃指標按照《信陽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有關內容執行。
2019年9月29日信陽學院提出《關于辦理信陽學院南灣校區劃撥用地手續的請示》。2019年10月28日,信陽市南灣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出具了《關于信陽學院南灣校區項目劃撥的有關情況說明》,該宗地已完成了征地補償安置,已拆遷為凈地。
2016年12月29日,河南省教育廳出具了信陽市學院為非盈利性民辦高等學校的證明。
根據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劃撥供地目錄》——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中第(五)條“非營利性教育設施用地”第一款“學校教學、辦公、實驗、科研及文化體育設施”相關規定,擬將該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給學院用于建設信陽學院南灣校區項目,凈面積為452232.89平方米,用途為非盈利性教育設施用地。
該宗地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轉讓、出租、抵押。項目用地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設施用地的相關政策和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信陽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要求進行建設使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信陽學院南灣校區項目建設由南灣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
此復。
信陽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