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8時50分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機動三中隊民警張紹昌、鮑須凱、劉宣在陵西大街與渚河路交口東100米附近執勤,這時他們發現一輛小型銀灰色面包車沿渚河路由東向西行駛而來,透過車窗玻璃民警發現該車內裝有各種箱子袋子之類的貨物,遂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打開車側門和后蓋后,民警發現這輛不大的面包車內竟然塞進了好幾十箱紅茶、綠茶、早餐奶、礦泉水等飲料以及用多個塑料袋裝的散點食品和蔬菜水果,把本就不大的空間塞得滿滿當當、嚴嚴實實,上面緊貼著車頂。就連副駕駛也沒逃過“毒手”,座椅上摞了二十幾盤雞蛋,車前擋玻璃處也沒閑置,放了四盤雞蛋。
經查問得知,駕駛人王某是市內一家百貨商店的司機,每天定點定時給客戶送貨。為了多送貨,卻讓面包車受了罪,把危險拋諸腦后。民警明確告知其用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上路的違法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民警決定對駕駛人王某處以200元罰款不計分的處罰決定,并敦促其找來貨運車輛將貨物轉運。
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于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