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消息,山西絳縣億豐洗煤廠南側的十多畝土地,其西邊、北邊有圍墻,南邊有深溝,東邊臨近公路,與莊稼地接壤,被高聳的防塵網隔住。
在村民眼里,這是洗煤廠在“圈地”,遮擋視線和阻礙出入,都是為了方便進一步毀壞和侵占耕地。村里曾發通知,要求洗煤廠清理其堆放在地里的煤矸石。
案發前,被洗煤廠用防塵網隔住的土地,與一旁的莊稼地有明顯不同。受訪者供圖
洗煤廠老板承認,2018年左右,在這14畝土地上傾倒過煤研石,“放置了半年清理了,現在荒著。”
不過,時至2019年5月,村里發現,洗煤廠仍未徹底清除地里的煤矸石。村委會決定,發動全體村民阻止該廠非法占地,保護基本農田。
2020年3月22日上午,幾位村民看到,洗煤廠又在地里施工,便上前阻止。有人用鐵鍬戳防塵網,將釘在防塵網下面的彩鋼瓦拉開,并拉倒三根支撐防塵網的鋼管。
村民的這一行為,讓他們攤上了“刑案”。2021年12月,山西絳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5位村民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犯罪情節輕微,判處免于刑事處罰。
村民們不服,提出上訴,認為其行為是在阻止洗煤廠違法占地毀地。2022年7月,運城市中院二審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頂端新聞記者從涉案村民處獲悉,今年3月24日,絳縣法院重審后作出判決,再次認定5位村民犯尋釁滋事罪,判處免予刑事處罰。宣判后,村民們均已當庭提出上訴。
洗煤廠往地里堆煤矸石,
村委會號召村民“保護耕地”
絳縣位于山西南部,隸屬運城市,這里相傳是堯的故鄉,程景村就座落于絳縣東北端。
從2003年起,先后有6家洗煤廠入駐程景村,解決了村里一部分勞動力,也保障了年產值及稅收。不過,污染等問題漸漸加深了洗煤廠與村民的隔閡,有村民對洗煤廠進行舉報。
據絳縣法院判決書記載,村民趙某陽曾向信訪局反映,億豐洗煤廠非法占地,信訪局回復轉大交鎮處理。
2018年12月10日,對于億豐洗煤廠在其南墻外程景村基本農田范圍內傾倒大量煤矸石礦渣廢物的違法事實,鎮政府要求程景村在兩天內徹底清除完畢。
程景村接到通知后,當天書面通知億豐洗煤廠,讓其清理其堆放在程景村基本農田內的煤矸石。
案涉土地上,被傾倒了煤矸石礦渣廢物等。 受訪者供圖
判決書中還摘引一份程景村2019年1月16日的會議記錄,主要內容為:因億豐洗煤公司占用并破壞程景村基本農田的違法行為,一直未能得到徹底解決。程景村召開村支兩委以及村民代表會議,最后形成決議,繼續向有關政府部門反映億豐洗煤廠占用并破壞基本農田的違法行為,并發動全體村民阻止該公司非法占地的違法行為,保護基本農田。
2019年5月23日,程景村村委會按大交鎮政府要求,再次向這家洗煤廠發出通知,要求其清理被占用基本農田中堆放的煤矸石。
頂端新聞記者注意到,億豐洗煤廠老板王某福的在案筆錄中承認,2018年左右,在租的14畝土地上傾倒過煤矸石,“放置了半年清理了,現在荒著。”
阻止耕地上建防塵網,
村民“尋釁滋事”被拘留
村民們發現,地里的煤矸石并沒有徹底清除,而是被一層薄土覆蓋著。與此同時,洗煤廠在“圈地”,通過搭建防塵網和彩鋼瓦隔絕外人進入,以遮蓋其毀地行為。
案發半年后,程景村村民在案涉地里發現,薄土層下面仍埋有煤矸石等廢渣。
村民周某明供述說,億豐洗煤廠南墻外搭建防塵網占地有村民家的,也有村集體機耕路和機動地。他們在2018年和2019年也曾阻止過施工。
而洗煤廠老板王某福證言描述,建設防塵網是按環保要求。防塵網所占用土地及西側的土地,是他從程景村村民家租的,每畝每年900元,租用協議簽訂三十年。
王某福坦言,他與三家村民簽訂協議,租了14畝耕地。在耕地上建設防塵網,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但所占土地沒有程景村集體的機動地。
2020年3月22日上午,幾位村民看到,洗煤廠又在地里施工,便上前阻止。有人用鐵鍬戳防塵網,將釘在防塵網下面的彩鋼瓦拉開,并拉倒三根支撐防塵網的鋼管。
事發半年后,被拉倒的防塵網。
村民的這一行為,讓他們攤上了“刑案”。據絳縣法院判決,事發當日,洗煤廠老板王某福等人報案(作行政案件查處)。
絳縣警方聘請有關人員對洗煤廠被損物品進行價格鑒定。同年4月10日,絳縣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結論書,認定價格為1260元。
洗煤廠對該鑒定結果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同年7月7日,運城市發改委出具價格認定復核決定書,認為絳縣價格認證中心在調查更換修復損壞物品工時費及輔料等費用有漏項、價格偏低。經重新認定,案涉防塵網被損壞價值為2274元。
不過,涉案村民及村兩委對第二次價格鑒定的結論并不認同。
之后,此案從行政案件升格為刑事案件。警方以涉嫌犯尋釁滋事罪,將5位村民刑拘或取保。
5村民被判免于刑事處罰,
上訴稱其行為屬正當防衛
2021年8月19日,絳縣檢察院將此案公訴至法院。同年12月30日,在事發21個月后,絳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5位村民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犯罪情節輕微,判處免于刑事處罰。
法院認定,絳縣億豐洗煤廠的生產經營地為程景村。2020年3月23日上午9時許,洗煤廠總經理王某福安排施工工人在該廠區南墻外加固、安裝防塵網,被告人周某明、馬某忠等村民發現后,以洗煤廠非法占用村集體耕地為由阻擋施工。
施工工人停止施工后,上述各被告人無事生非,通過使用鐵鍬打砸、三輪車拉拽等方式,強行將搭建好的部分防塵網、彩鋼瓦損壞。被損物品價格為2274元。
法院認為,5位被告人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毀損的物品價值僅2274元,犯罪情節輕微,且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絳縣法院一審判決書截圖。
宣判后,5位村民均提出上訴。周某明在其上訴狀中提到,他們5人阻擋洗煤廠施工,并不是尋求精神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而是事出有因,“原因”系洗煤廠非法侵占基本農田而阻擋其非法行為。所以,他們的行為并非尋釁滋事。
周某明上訴還提到,一審判決認為工人停止施工后,被告人仍繼續破壞防塵網,故不構成正當防衛,但在當時,施工人員并未離開現場,仍有繼續實施侵害的可能性,應當依法認定為不法侵害仍在進行。面對非法損毀基本農田的犯罪行為,他作為村干部和村民,勇于制止犯罪行為,本應受到褒獎,而非受到審判。
被訴村民稱洗煤廠在“圈地”,
法院重審后仍判“構罪免責”
5位村民獲罪后上訴。與此同時,檢方也提出抗訴。絳縣檢察院的抗訴書顯示,該院依法審查后認為,該尋釁滋事案屬涉民營企業案件,社會危害性較大,絳縣法院以該案犯罪情節輕微,對各被告人作出免予刑事處罰,顯屬適用法律錯誤。
絳縣檢察院的刑事抗訴書。
不過,在二審過程中,運城市檢察院認為抗訴不當,決定撤回抗訴。
2022年7月11日,運城市中院對此案作出二審裁定,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絳縣法院重新審判。
據絳縣法院重審一審判決書記載,發回重審后,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檢方仍認為,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5位村民刑事責任。頂端新聞記者注意到,檢方此次給出量刑建議,當庭建議判處5被告人拘役二個月。
被告人周某明辯稱,檢方起訴書提到的“洗煤廠老板安排工人安裝防塵網”,實為在耕地里用廢舊彩鋼瓦圈地,彩鋼瓦不是防塵網。工人在基本農田施工,他勸工人停止施工,不是無事生非。
涉案土地俯拍圖。受訪者供圖
其他4位被告人同樣不認可檢方起訴書指控的內容,認為自己并不構成犯罪。“是正當防衛,沒有犯罪。”被告人馬某忠當庭說。
絳縣法院重審時查明,涉案土地上存在億豐洗煤廠傾倒大量煤矸石礦渣廢物的事實。涉案土地(冷某家、李某國)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顯示,土地性質為基本農田,而絳縣自然資源局出具證明涉案土地為耕地和其他用地,不涉及基本農田。
今年3月24日,絳縣法院重審后,再次認定5位村民犯尋釁滋事罪,判處免予其刑事處罰。
絳縣法院重審判決書截圖。
頂端新聞記者從涉案村民處獲悉,絳縣法院宣判后,他們5人均已當庭提出上訴。
3月31日,絳縣法院辦案部門工作人員向記者確認,該院重審后已對此案作出上述判決。對于重審查清哪些新事實等采訪問題,截至發稿前,該院未給予回復。
同日,頂端新聞記者還聯系采訪了億豐洗煤廠老板王某福。他不認可該廠在地里搭防塵網、彩鋼瓦是為“圈地”,“環保局要求在那兒搭防塵網,刮風有壞的地方,要補修一下。他們給推倒了。”
王某福告訴記者,當初從3位村民手里租地,就是為了往里面放東西。“什么都能放。他有什么權利去阻止?”“村里曾開會動員村民保護耕地。”“那地是我租的,他保護什么?”
記者追問,該廠之前往地里倒煤矸石及礦渣,執法部門有無就此處罰過?對方表示,不想多說了,便掛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