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河南省平頂山市55歲女子齊海霞告訴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15年來,她一直在不遺余力地尋找兩個問題的答案:誰開車撞了她母親宋秀玲?為什么要撞?
2006年4月22日,在未達成補償協議的情況下,宋秀玲的住房被拆。被撞身亡前,她一直在向各個部門反映,還曾搜集開發商疑似違規的線索。
司法鑒定報告載明,2008年5月12日下午3時30分許,礦工路消防支隊門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時年69歲的宋秀玲在事故中身亡。宋秀玲身體左側多處受傷,5月14日因搶救無效身亡。
齊海霞說,案件背后疑竇叢生:母親宋秀玲是在去找開發商商談補償事宜途中被撞;警方曾鎖定嫌疑人和車輛,然而最終證據不足;有人在KTV包房內稱,支付160萬元,齊海霞放棄追究此事;此案辦案民警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委留置。
15年了,平頂山警方仍未偵破此案。齊海霞依舊在向各個部門反映,有人認為她偏執了,她不去反駁,她只想找到母親死亡的真相。
“我媽死了!我就想搞清楚我媽為什么會死。”
▲15年前,宋秀玲在礦工路被撞身亡。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未達成補償協議,房屋就被拆
平頂山市新華區礦工路中段有一棟7層高的商品樓。2006年4月22日之前,此地沒有“7層樓”,而是一棟兩層高的百貨公司家屬樓。
齊海霞介紹,她的父親齊秀志是百貨公司職工。上世紀70年代,在她上小學時,百貨公司給父親分房,他們一家七口搬到家屬樓一樓,房屋面積約70平方米。“總共有4間房,正樓里兩間,樓前樓后各一間,單位加蓋的。”
齊海霞一家住了約30年,“拆遷”來了。
相關文件記載,康達房地產公司2005年1月23日與平頂山佳運實業公司簽訂土地轉讓協議,該宗土地折合1.34畝,原有兩層高樓房一棟。佳運公司2005年6月15日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并由平頂山市拆遷辦主持拆遷工作。2006年,根據平頂山市創優有關規定,市區主干道大路兩側三層以下建筑全部拆除。
文件上說, 2006年4月22日,光明路辦事處配合市創優辦等幾家單位拆除家屬樓,補償事宜由開發商康達公司解決。家屬樓內的大多數住戶配合拆遷,個別住戶的房屋在主干道上,影響市容。
齊海霞稱,拆遷前房屋就已停水停電,他們一家人只好在他處居住。拆遷時,他們并不知情;等到知道時,房屋已被夷為平地。
補償為何談不攏?上述文件顯示,康達公司答應拆遷后給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超出面積均價購買。齊秀志妻子宋秀玲不同意,要求一中一小兩套住房,雙方一直未達成協議,開發商把原準備分給齊秀志的75平方米的房屋賣掉。
齊海霞介紹,此前百貨公司分房時,她哥哥已成家,百貨公司答應再分房時,分給其哥哥一套。基于此,母親認為她家是兩戶,希望開發商補償兩套,一套正常補,另一套支付建筑成本價。
▲在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宋秀玲房屋被拆。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去找開發商商談的路途中,被撞搶救無效身亡
房子被拆,補償一分沒拿到,1940年出生的宋秀玲開始向平頂山市區各部門反映。
齊海霞介紹,出于種種考慮,母親宋秀玲沒有讓家人參與“房屋被拆補償”一事,獨自一人反映。面對家人主動詢問時,母親總說:“麻煩事,你們別管,我一個人來。”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的文件顯示,平頂山市相關部門將宋秀玲的反映信轉交給新華區相關部門,新華區又轉交給辦事處,層層轉達之后并沒有明確處理意見。
直到宋秀玲被撞身亡時,補償一事仍未解決。
齊海霞妹妹介紹,2008年5月12日下午,她路過礦工路附近時碰到母親宋秀玲,宋秀玲手中提了一個袋子。宋秀玲稱,他們讓她帶上戶口本等證件去社區談補償事宜。她當即表示一同前往,母親則說,只讓一個人去。
齊海霞稱,2008年5月12日晚9時,家人聯系不上宋秀玲,遂撥通社區相關負責人電話。多次聯系后,該名負責人才反饋,宋秀玲被車撞了,人在醫院。隨后,她趕到醫院ICU病房見到了昏迷不醒的母親。5月14日,院方宣布宋秀玲死亡。
河南金劍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載明,2008年5月12日下午3時30分許,礦工路消防支隊門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宋秀玲死亡。
齊海霞介紹,事后她了解到,母親倒地后,有人撥打報警電話。隨后,母親被120送往醫院。民警根據母親隨身攜帶的證件聯系了轄區派出所,派出所又聯系了社區相關負責人。
尸檢報告顯示,宋秀玲左手背皮下出血;左小腿內側擦傷;左足腫脹;左足背、左足外側、左外踝有8處散在性擦傷。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從宋秀玲被撞地到社區辦公地,步行約五分鐘。此外,記者從平頂山官方人士處證實,宋秀玲確系是在找開發商談補償的路途中被撞。
▲二層家屬樓被拆后,建起了一棟七層高商品房。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交警曾鎖定嫌疑人和車輛,證據不足又放了
齊海霞稱,母親宋秀玲身亡后,她從鄰居處了解到,為促成補償事宜盡快解決,宋秀玲準備向職能部門反映開發商疑似違規之處,且將此事告訴了開發商。
齊海霞疑竇叢生:母親在去談補償的路上被撞是交通事故,還另有他因?
要解決疑竇,就要先找到肇事車輛。齊海霞介紹,她和家人來到事發地附近張貼“征集目擊者啟事”時,一名出租車司機表示,他可能看到過疑似肇事車輛。隨后,出租車司機離去。聯系出租車司機無果后,她將出租車司機的車牌號告訴給了平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辦案民警。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的相關材料顯示,根據出租車司機提供的線索,平頂山交警鎖定了嫌疑車輛,車牌號是:豫D86**6。
2008年8月26日,受平頂山市交警支隊委托后,河南金劍司法鑒定中心出具司法鑒定報告:豫D86**6面包車右前輪胎花紋與宋秀玲褲子左褲腿的輪胎碾壓痕跡紋理一致;宋秀玲上衣背部碰撞擦劃痕跡與豫D86**6面包車后視鏡在運動過程中,位置相對應,形狀相吻合;宋秀生前所穿衣服上衣背部有碰撞擦劃痕跡,且“附著有藍色物質”。
鑒定意見:不排除豫D86**6面包車與宋秀玲相接觸。 齊海霞說,看到鑒定報告,她認為真相不遠了,然而始料未及的是:沒多久,交警告知因證據不足,嫌疑司機和車輛被放了。
證據不足源于公安部的鑒定報告與前述報告不符。
2008年9月10日,公安部出具的物證檢驗報顯示,宋秀玲短袖上衣上未發現可供對比檢驗的附著物,無法與豫D86**6號車油漆和塑料進行比對。
2008年12月11日,河南金劍司法鑒定中心又出具了一份補充說明:經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檢驗,“藍色物質”并不存在。結合公安部《物證檢驗報告》分析“藍色物質”是上衣纖維被碰撞擠壓后,纖維顏色變化后形成的痕跡,并無藍色物質附著。
▲平頂山警方曾找到了一輛嫌疑車輛。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15年案件仍未破,家屬稱有人出價160萬讓放棄
4月25日,齊海霞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她認可河南金劍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結果,也認為公安部的鑒定不會出錯。她說,可能是送檢材料出問題了。
她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證據顯示,平頂山市交警支隊將涉案材料送檢至公安部,程序疑似不合規,但一直沒下文。大白日,鬧市街頭,老太太遭車輛撞擊,搶救無效身亡,此案至今未破。
齊海霞反映的同時,發生了一件蹊蹺事。
齊海霞掌握的證據顯示,2015年年底,一名男子讓她不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前往平頂山KTV一包房。這名男子告訴她,如果放棄追究母親身亡,會有人支付160萬元給她。為探究真相,她問男子,這160萬是誰給?男子答,親媽問他他也不會說。KTV包房內,齊海霞告訴男子,母親身亡的案子只有兩種可能,交通肇事案,交通肇事是個幌子,致人死亡是真,刑案破了后,她才會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6月,齊海霞母親被撞身亡案的主辦民警王某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委監委調查。
齊海霞看到這則消息后,向紀委監委遞交了其母被撞身亡案的相關材料。
4月26日,上游新聞記者致電平頂山市交警支隊了解宋秀玲被撞身亡一案進展。截至發稿時,未獲回應。此前,平頂山市政法委一名領導告訴齊海霞,肇事車輛沒找到,還要繼續找線索。
15年了,齊海霞不是在準備反映材料,就是在反映的路上,她只希望獲得一個真相。
上游新聞記者 蘇篤 實習生 王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