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20時17分,內黃縣消防大隊指揮中心接到一男子報警:“內黃縣馬上鄉西馬上村有一煤氣罐著火,即將爆炸,情況十分危急,要求消防隊到場處置。”內黃縣消防大隊繁陽大道中隊立即調派兩輛消防車12名消防指戰員趕赴現場處置。在出警過程中,報警人又多次撥打“119”報警電話,催促消防隊到場。20時28分,內黃縣消防大隊繁陽大道中隊到達棗鄉大道與繁陽四路交叉口西馬上村牌坊處,一輛消防車??看蹇冢硪惠v消防車駛入西馬上村內尋找著火地點。消防救援人員并未找到著火點。為盡快抵達著火現場,內黃縣消防大隊繁陽大道中隊指揮員多次與報警人聯系,詢問、確認火災地點。報警人多次拒接電話,即便是偶爾接通電話,電話里也是含糊不清,無法表達清楚具體著火地點。在電話中,報警人還侮辱謾罵消防員,同時卻又拒絕到火場附近引導出警消防車到達現場,讓消防員自己打聽著火地點,抓緊到場。消防救援人員只能挨家挨戶排查詢問,詢問村民是否知道村內有著火的地方,同時聯系馬上鄉派出所和西馬上村村干部協助尋找有可能著火的地點。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尋找下,依舊沒有發現有任何火情。內黃縣消防大隊通信人員再次撥通報警人的電話,報警人稱“火已經滅了,不用來了,消防隊可以回了”。 內黃縣消防大隊經過與馬上鄉派出所再三確認,認定報警人醉酒并報了假警,此時已出警耗時兩小時,并無火災警情。確認無危險后,消防救援人員歸隊。
12月6日,謊報火警的人員被內黃縣公安局以謊報案情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金500元。內黃縣消防大隊提醒市民,不要謊報火警,不要隨意占用消防公共資源。(記者 任貴偉 通訊員 劉振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