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河南滑縣建業一號城邦四期有業主實際購房的面積少于合同面積,卻遲遲等不到面積差額的退還。
從人民網留言板獲悉,建業一號城邦四期37棟一單元有業主反映,2022年拿房本,當時說實際面積少于合同面積,有面積差額需要退還,當時登記了信息,也提交了身份證和銀行卡,時至今日遲遲不退,去相關部門詢問,一直推諉搪塞,還有測繪費也沒有退還,希望領導責成有關部門,及時退還面積差額2500元左右和200元測繪費。
據了解,購房人和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實際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一致,誤差比超過3%的,看買受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而繪測費,根據有關規定,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將涉及到測繪費,而測繪費一般由開發商承擔。如果業主不認可開發商測繪出的產證面積,認為有誤差,那么需要再次測繪的話,測繪費由業主自己支付。
建業地產做為河南房地產重點大型企業之一,為何會出現購房面積差額費用遲遲不退還和需要退還測繪費的情況呢?多次撥打建業一號城邦電話均提示呼叫不能完成。之后,聯系該縣住建局與房產中心,兩部門互相推諉,截至發稿始終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