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無小事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
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
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
湯陰縣局進一步加強
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11月2日
菜園派出所
迅速安排部署
主動作為
依法查處一起
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
11月2日11時許
菜園派出所民警深入轄區
對沿街門面進行
煙花爆竹大檢查
當檢查到轄區某干果店時
店主劉某神情緊張
眼神躲避
民警看出問題
詢問店內是否在售賣其他物品
劉某支支吾吾
慌忙否定
民警進一步排查后發現
在一間布置隱蔽的地下室內
非法儲存大量煙花爆竹
且違規對外銷售
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民警依法將劉某帶至
派出所進行調查
并當場扣押所有煙花爆竹
經過清點共計100余件
經查
劉某對其非法儲存
和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供認不諱
今年9月底
在利益的驅使下
劉某鋌而走險
從外地購買了一批
煙花爆竹對外售賣
沒想到還未售賣多少
便被公安機關查獲
目前
涉案的煙花爆竹
已被公安機關收繳
違法行為人劉某被
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示
煙花爆竹是極具危險性的爆炸物品,未經許可無論是生產、運輸、存儲還是銷售和燃放,輕則行政處罰,重則涉嫌刑事犯罪。下一步,湯陰警方將持續開展檢查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涉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保障公共安全,改善環境質量,全力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