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綠城環保實業有限公司因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被罰款19000元?。?/strong>
近日,記者從信用中國(河南)網站獲悉,該網站最近發出一則駐馬店市綠城環保實業有限公司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問題。 文號為“駐城執罰決字﹝2023﹞第13-11號”的行政處罰顯示內容為:2024年1月9日,駐馬店市綠城環保實業有限公司運輸建筑渣土未密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處19000元罰款,詳細內容如下: 公司名稱:駐馬店市綠城環保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公司地址:駐馬店市,經營范圍:許可項目: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清運);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建筑勞務分包;建設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業(爆破作業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建筑材料銷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城市綠化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消防器材銷售;建筑工程機械與設備租賃(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信息來源:信用中國(河南)、國家企業信息信用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