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報
12月10日8時50分,微信公眾號為“邯鄲馬龍”的網友稱:12月3日山西長治沁源交警把守路口似“路霸”濫開罰單搞創收。沁源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展開調查,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反映交警逢車必查的問題。經調查,12月3日13時許,沁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麻坪中隊長姚進旗帶隊在轄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專項行動中發現,有部分車輛在呼北線沁源段闖禁令違法通行(該路段設計為三級路面,橋梁、路面設計標準低,禁止30噸以上貨車通行),隨即指揮民警對該路段違法車輛進行糾違處罰。經車流量監控系統查詢,當日1時至23時,該路段車流量為8278輛次,交警當日處罰違法車輛共52輛,不存在逢車必查的現象。
圖為:12月3日1時至23時該路段車流量為8278輛次
圖為:呼北線沁源段禁止30噸以上貨車通行
二、反映交警違規執法的問題。經調查,當事人王某某駕駛冀DU8903半掛列車(車貨總重44.6噸)、呂某某駕駛冀DD7967半掛列車(車貨總重44.8噸)于2019年12月3日在該路段行駛時,被沁源交警大隊查控民警查獲。當事車輛有闖禁令、未系安全帶、未依次通行多種違法行為。交警大隊民警鑒于當事司機系外地司機,本著教育為主的原則,對其闖禁令的違法行為進行口頭警告和教育,針對司機王某某未系安全帶、司機呂某某未依次通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各罰款50元,不記分。民警依法告知其處罰的理由和依據,當事人在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上簽字確認,民警不存在違規執法行為。
圖為:冀DU8903車輛行駛軌跡為禁行路段
圖為:冀DD7967車輛行駛軌跡為禁行路段
圖為:冀DU8903駕駛員王某某未系安全帶
圖為:冀DD7967駕駛員呂某某在寬度為7米的道路上未依次通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法處罰
沁源縣公安局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民警執法活動。
沁源縣公安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