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潞城區人民法院結合工作實際,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積極推進司法便民利民舉措,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動公正司法、司法為民走深走實。
為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法律服務,本著“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辦好”的原則,潞城區人民法院主動把簡化訴訟費退費流程作為踐行司法為民的一件實事來抓,多措并舉優化訴訟費退費工作,研究制定了《長治市潞城區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交納、退還訴訟費的通知》,規定了訴訟費退費新的操作規程。
根據新的退費流程,裁判文書生效后,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承辦法官在案件生效后簽發《退還訴訟費通知書》,自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由財務人員將相應款項退至當事人預留賬號。當事人無需主動提出申請,也無需到場辦理退費,只需向法院提交退費所需銀行賬號,其他審批程序由法院工作人員操作。審批完成后,法院將應退訴訟費直接轉入當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內,訴訟費退還即可實時到賬。
足不出戶,快速便捷,潞城區人民法院簡化了訴訟費退費程序,全面提升了“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效能,實現了當事人申請退費“一次都不用跑”,進一步方便了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