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規劃是法定規劃和詳細規劃,是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活動、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核發鄉村建設項目規劃許可、進行各項建設等的法定依據。近年來,亳州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論述,落實省、市相關部署,高標準制定工作方案,印發編制規程,提出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深入縣區現場實地調研指導,全力推進編制工作。
統籌協調、科學定位。鼓勵采取鎮村聯編和多村合編模式,國有林場、茶場等納入所在鄉鎮國土空間規劃一同編制。鼓勵區位鄰近、發展定位、產業布局、公共服務需求等相近的村莊組成片區合編。結合自然資源部相關規劃工作安排及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進度整體延遲的實際情況,明確村莊規劃編制要求,實現應編盡編。
保護優先、綠色低碳。轉落上位規劃確定各類控制線及管控要求;尊重村莊自然環境,細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及人文保護內容。積極探索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科學開展國土綠化和村莊綠化,推動鄉村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不斷提升鄉村地區生態環境品質和碳匯能力。
科學謀劃、地盡其利。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統籌建設的原則,依據村莊規劃,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逐步完善村莊內部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項目建設,促進規劃編制引導項目建設、項目建設依據規劃實施的良性互動,提升村莊建設水平,促進鄉村振興發展。
因地制宜、彰顯特色。緊密結合各地實際確立中心村建設模式,聚焦集聚提升類、特色保護類和未納入城市建設規劃的城郊融合類村莊,以點串線,條塊相連,結合各鄉鎮發展定位,做到一村一規劃,一村一風格,實行鎮村統籌規劃,統籌發展,營造優美的生產生活環境。在整體規劃上,注意保留村莊原始風貌,尊重鄉村自然肌理,慎砍樹、不填塘、少拆房,不簡單復制,反對大拆大建,保留鄉村特色風貌,不搞農村城市化。
亳州市需要編制的村莊數為1144個。2021年開展23個,其中已完成審批9個;2022年開展528個;2023年需開展345個;2024年需開展248個。預計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編制工作,在全市鄉村地區基本建立規劃編制和審批體系,構建國土空間保護與發展的一張藍圖,為鄉村振興蓄勢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