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倡導文明安全交通行為,增強駕駛員斑馬線前禮讓行人意識,根據全市統一部署,鶴壁市有關部門在城區人流量較大的路口設置了抓拍監控設備,除了依法予以嚴格處罰外,還將通過各類媒體平臺進行曝光,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章守紀,養成文明駕駛習慣。
近期,鶴壁市絕大部分車輛能做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可還有一些駕駛員不以為意。下面,我們一起看看2023年第6期10輛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車輛:
1.豫F59S26小型汽車:2023年3月6日7時44分,在嵩山路與九州路交叉口(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2.魯C896R9小型汽車:2023年3月6日8時9分,在嵩山路與九州路交叉口(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3.豫FP2229小型汽車:2023年3月6日8時26分,在嵩山路與九州路交叉口(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4.豫F81886小型汽車:2023年3月6日9時43分,在嵩山路與九州路交叉口(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5.豫FA3012小型汽車:2023年3月6日10時32分,在嵩山路與九州路交叉口(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6.豫F96A42小型汽車:2023年3月6日12時54分,在嵩山路與九州路交叉口(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7.豫F37592小型汽車:2023年3月6日14時32分,在嵩山路與九州路交叉口(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8.豫F89158小型汽車:2023年3月6日14時32分,在嵩山路與九州路交叉口(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9.豫F0W536小型汽車:2023年3月6日15時32分,在嵩山路與九州路交叉口(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10.豫F3G010小型汽車:2023年3月6日17時6分,在嵩山路與九州路交叉口(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以上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屬于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九項之規定,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斑馬線是要禮讓行人的!不少駕駛員認為,斑馬線前提前減速,速度很慢通過,就等于禮讓行人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對于在斑馬線前如何禮讓行人,法律有明確的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管有無行人,都應當減速行駛,也就是說駕駛員要制動減速;而當人行橫道上有行人通過時,駕駛員必須完全停下車來讓行。
行人不一定是駕駛員,但駕駛員一定都是行人。當行人成了駕駛員,就要想著斑馬線上行走的可能就是自己和家人。而駕駛員成為行人,更要換位思考,你會用怎樣的車姿來對待作為行人的自己。
換位思考、遵守法律、尊重常識,這樣一來,車讓人、人禮車,就會形成自然而然的和諧場景。
交通文明,相互禮讓。機動車和行人都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爭做文明交通的參與者、踐行者。對于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持續進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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