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縣人民政府關于邢學先等4名同志職務任免的
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共淇縣縣委關于邢學先等4名同志任職的通知》(淇文〔2023〕69號)、《中共淇縣縣委關于徐永濤、郭洪波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淇文〔2023〕70號)精神,淇縣人民政府決定:
邢學先同志任淇縣國防動員會辦公室主任;
高波同志任淇縣疾病預防控制局局長;
徐永濤同志任淇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郭洪波同志任淇縣自然資源局總規劃師(試用期一年)。
免去:
徐永濤同志的淇縣自然資源局總工程師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