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禮讓行人鶴壁這10輛車被曝光
為進一步倡導文明安全交通行為,增強駕駛員斑馬線前禮讓行人的意識,根據全市統一部署,鶴壁市有關部門在城區人流量較大的路口設置了抓拍監控設備,除了依法予以嚴格處罰外,還將通過各類媒體平臺進行曝光,引導廣大市民群眾自覺遵章守紀,養成文明駕駛習慣。
近期,鶴壁市絕大部分車輛都能做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可還有一些車主卻不以為然。下面,我們一起看看2023年第13期10輛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車輛:1、豫F15M52 小型汽車 2023年7月17日08時56分,在華山路(淇濱大道至九州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2、豫F0X566 小型汽車 2023年7月17日08時56分,在華山路(淇濱大道至九州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3、豫F3Z938 小型汽車 2023年7月17日09時15分,在華山路(淇濱大道至九州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4、豫F1G997 小型汽車 2023年7月17日10時43分,在紅旗街(長風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5、豫F14886 小型汽車 2023年7月17日14時47分,在紅旗街(長風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6、豫F6K181 小型汽車 2023年7月17日15時28分,在紅旗街(長風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7、豫MMJ831 小型汽車 2023年7月17日16時58分,在紅旗街(長風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8、豫V522DX 小型汽車 2023年7月17日17時45分,在紅旗街(長風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9、豫CA122J 小型汽車 2023年7月17日18時06分,在紅旗街(長風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10、豫F7Z120 小型汽車 2023年7月17日20時00分,在紅旗街(長風路至春雷路路段),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以上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屬于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九項之規定,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斑馬線是要禮讓行人的!不少駕駛員朋友會認為,斑馬線前提前減速,速度很慢通過,就等于禮讓行人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對于在斑馬線前如何禮讓行人,法律有明確的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管有無行人,都應當減速行駛,也就是說駕駛員要制動減速;而當斑馬線上有行人通過時,駕駛員必須完全停下車來讓行。
行人不一定都是駕駛員,但駕駛員一定都是行人。當行人成了駕駛員,就要想著斑馬線上行走的可能就是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而駕駛員成為行人,更要換位思考,你會用怎樣的車姿來對待作為行人的自己。
換位思考,遵守法律,尊重常識,這樣一來,車讓人、人禮車,就會成為和諧文明的場景。
交通文明,相互禮讓。機動車和行人都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爭做文明交通的參與者、踐行者。對于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市創城辦、市創文辦將聯合有關部門持續進行曝光。
不戴安全頭盔
20位電動車騎乘人被曝光
佩戴頭盔
是守護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線
能在最危險的時刻救人一命
戴好安全頭盔=守住生命線
但還是有人將自身安全置身事外
騎行電動自行車時不佩戴頭盔
本期的交通違法行為曝光臺
曝光2023年第7期
“不佩戴安全頭盔”騎行人員
案例一
姓名:王*丹
身份證號:410611********8026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二
姓名:張*
身份證號:410621********3537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三
姓名:楊*諭
身份證號:410603********3564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四
姓名:尤*飛
身份證號:410602********3510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五
姓名:張*念
身份證號:410621********2045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六
姓名:張*
身份證號:410523********0219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七
姓名:徐*迪
身份證號:410621********4049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八
姓名:王*英
身份證號:410521********4527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九
姓名:候*峰
身份證號:410621********0055
違法地點: 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十
姓名:張*方
身份證號:410621********3533
違法地點:興鶴大街與閩江路交叉口
案例十一
姓名:張*海
身份證號:410621********2532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十二
姓名:段*娟
身份證號:410602********1028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十三
姓名:秦*同
身份證號:410603********354X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十四
姓名:陳*利
身份證號:410621********3559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十五
姓名:張*強
身份證號:410621********3516
違法地點:嵩山路與漓江路交叉口
案例十六
姓名:谷*
身份證號:410603********0526
違法地點:淇濱大道與嵩山路交叉口
案例十七
姓名:李*梅
身份證號:410521********4102
違法地點:淇濱大道與嵩山路交叉口
案例十八
姓名:孟*鑫
身份證號:410611********7527
違法地點:淇濱大道與嵩山路交叉口
案例十九
姓名:王*杰
身份證號:410611********0011
違法地點:淇濱大道與嵩山路交叉口
案例二十
姓名:周*起
身份證號:410603********2513
違法地點:淇濱大道與嵩山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