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雙減”政策,強化對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校外培訓行為,按照《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指南(試行)》《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暫行規定》《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鶴壁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流程(試行)》等通知要求,經培訓機構自主申報、各縣(區)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截至2023年7月30日,各縣(區)共有11家培訓機構“證、照齊全”,列入鶴壁市首批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鶴壁市首批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
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
01選擇證、照齊全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
02與機構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明確培訓項目、培訓要求、培訓收退費及違約責任、爭議處理等內容;切勿聽信銷售人員口頭承諾,提防合同出現“概不退費”等霸王條款。
03不繳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單次繳費不得超過5000元;主動索取正規收費發票,防止出現“卷錢跑路”等情況,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