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上違規施劃車位
車位長度施劃不規范
8月10日,記者走訪菏澤市區大型商場、超市廣場等周邊道路、停車場,發現不少停車位施劃不規范、不科學的情況,既影響市容市貌,又妨礙市民通行,甚至成為安全隱患。
在市區中華路與和平路交叉口往南,路東的德乾大廈樓下,機動車停車位長度只有車輛的一半左右,車頭長長地“伸”出車位,幾輛機動車停放后,直接將盲道“削”去一截。而在路西的新蘇天美樓前,停車位劃線明顯褪色、模糊不清,記者依稀看到,某些機動車停車位在投放有樁共享助力車后,原停車位卻未進行重新施劃,已不足以停進機動車。
在路西的新蘇天美公交站,站牌后一排“特殊”的共享助力車車樁吸引了記者注意,助力車入樁后,本來不寬的盲道被后車輪占去大半,盲道變成了“險道”。此外,記者發現,或在街頭或在超市廣場附近,不少人行道上的盲道被占用的亂象。
在八一街中段步行街北頭的三信購物廣場前,未施劃停車位的小廣場停著一輛輛機動車,西側未設有停車隔離樁的區域,車尾長長地“翹”在盲道上,記者停留片刻,未見商戶進行勸導。同樣在八一路,解放大街往東路北,人行道上違規施劃著一排停車位,中午時分,記者看到多輛車“光明正大”地停在人行道之上,人行道、盲道如同虛設。
規范、科學地施劃停車位,才能進一步優化居民出行環境,打造規范、有序、文明的停車秩序。市交警支隊設施大隊技術人員介紹,在規劃設置停車位時,應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原則;不占用盲道,不得設置在人行橫道、交叉路口,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小型泊位長6m、寬2.5m,條件受限時,寬度可適當降低,但最小不應低于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