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上牌工作進入倒計時!
菏澤全市電動自行車免費登記上牌工作
將于2020年8月31日結束
倒計時
還有8天?。。?/p>
9月1日起,
未懸掛正式號牌或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
不得上道路行駛。
但是,
問題來了
車牌怎么掛才是正確的呢?
有的車主將車牌掛在電動車尾部,
有的車主則將車牌掛在車頭。
誰對誰錯?
交警蜀黍答:
必須按要求懸掛車尾
掛!后!面!
快看你的車牌是這樣掛的嗎?
↓↓↓
菏澤交警提示:
電動自行車號牌必須懸掛于車輛后方。
已將號牌懸掛于車輛前方的,必須將其拆卸后安裝于車輛后方,無牌電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此外,
特別提醒大家
電車牌有了,
但是過路口時
非機動車在路口要“各行其道”
二次過街,
電動車過路口得走非機動車道!
斑馬線已經擺放隔離墩只能行人通過,以后將安裝減速帶
非機動車道就在斑馬線前方
為保障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順利運行,
方便群眾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手續,
菏澤交警采取
“錯時+延時+進社區+擺地攤”等多種措施,
積極辦理電動自行車掛牌業務。
9月1日起,
將在市區范圍內開展非機動車
和行人不文明交通行為
公開曝光行動。
同時,
針對違法行為,
給予20元罰款。
原綠牌可繼續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山東省電動自行車號牌是準予在山東省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標志,各地前期推行的其他備案號牌發放工作一律停止。對各地已發放的綠牌按照尊重歷史、群眾自愿的原則組織換發全省統一號牌。群眾不愿換發的,可繼續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
這個時間很重要
全省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將于8月31日結束。
9月1日起,只辦理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停止辦理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和電動二輪車臨時號牌備案登記。
電動自行車處罰相關依據
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七十條之規定:
第二十四條 對規定種類的非機動車實行登記管理。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需要登記的具體種類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規定。
第二十八條 駕駛已經登記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按照規定懸掛號牌,并保持號牌清晰、完整;不得轉借、挪用、涂改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不得使用假冒、失效的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
第七十條 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規定行為之一的,處二十元罰款。
還沒掛牌的電動自行車車主
還有最后幾天
趕緊給自己的小愛車
裝上牌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