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患者門診用藥費用負擔,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焦作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近日聯合下發了《焦作市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患者門診用藥不再設起付線,按照50%比例支付,年度最高可報銷300元。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如何進行辦理?記者一一為你打探。
新政將惠及約60.2萬人
據介紹,高血壓、糖尿病是兩種常見的病癥,也是高發病癥。以往,患“兩病”人群只能通過申報上重癥慢性病或住院進行報銷,才能少花些醫藥費。而病癥較輕、需要長期靠藥物維持的患者,則無法享受相關待遇。
因此,此次新政的保障對象主要為參加焦作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足額繳納居民醫保費的、經規范診斷確診為“兩病”、需要采取藥物治療但未達到居民醫保門診重癥慢性病鑒定標準的患者。已納入門診重癥慢性病及門診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圍的城鄉居民,繼續執行現行門診特殊病政策,不再納入本《辦法》保障范圍。預計焦作市將有約60.2萬人享受此新政。
從12月13日印發文件、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轄區居民進行摸排,到12月20日,短短7天時間焦作市已有96名“兩病”患者享受該政策。
家住山陽區、今年77歲的侯秀英就是焦作市第一批享受該項政策的人。
“我得糖尿病已有七八年了,每年僅買這方面的藥就得花七八百元。前幾天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我有了這項新政策,還幫我辦理了相關手續,當天我買藥就減免了一半的藥費。門診買藥也能按比例報銷,這在以前我是從來不敢想的。”侯秀英笑著說。
申報方式很便捷
那么“兩病”人群想要享受該政策又該如何申報呢?
焦作市醫保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參保人員“兩病”門診用藥實行基層醫療機構定點管理,參保居民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或以上醫療機構開具的診斷證明,經主治醫生開具的治療方案及處方,在參保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辦理“兩病”門診登記建檔和定點管理手續,建檔后開始享受“兩病”門診醫保待遇。
門診醫保待遇有效期為當年參保年度,正常繳費參加次年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待遇可自動延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將患者的診斷證明、治療方案、處方等病案資料裝入本人家庭醫生簽約檔案,家庭醫生將及時跟進監測“兩病”患者治療情況,主動為患者做好服務工作。
對于長期在外務工、異地居住的焦作市參保城鄉居民,經居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及以上醫療機構診斷,需要采取藥物治療的“兩病”患者,憑居住地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報參保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備案,錄入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經異地就醫備案后,參保人員在居住地醫療機構發生的“兩病”門診用藥費用由其先行墊付,以后持用藥處方、費用明細、門診發票到參保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審核報銷。其門診用藥費用每年可報銷兩次,報銷的有效期為門診就醫費用發生的第二個年度內。
用藥范圍更廣泛
“與重癥慢性病用藥范圍相比,‘兩病’門診用藥范圍更加廣泛。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藥物時,將以最新版國家和河南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兩病’患者門診降血壓或降血糖的藥物為依據。也就是說,廣大患者所吃的常見藥物都能涵蓋在內。”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主治醫生在開具處方藥物時也將遵循四個‘優先’,即按要求優先選用目錄中甲類藥品、優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優先選用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優先選用集中招標采購中選藥品。”
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兩病”門診藥品費用,不設起付線,按照50%比例支付,一個保險年度內累計報銷額度為300元。
在門診實行“一站式”結算,患者只需要繳納個人自付部分。高血壓合并糖尿病(或糖尿病合并高血壓)患者年度累計報銷額度不重復計算。
此外,需要廣大“兩病”患者注意的是:乙類藥品首自付比例與我市居民醫保乙類藥品首自付比例保持一致;“兩病”患者相應病種的門診用藥政策范圍內的合規費用不計入大病保險和困難群眾補充醫療保險的個人負擔費用;“兩病”患者相應病種的門診用藥費用不計入住院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兩病”門診用藥建立長期處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藥需求。一次處方量控制在30天以內,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至60天,藥品用量不超過藥品說明規定的最大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