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市公安局結合基層黨組織“融合提升年”活動,制定出臺了《抓好黨支部工作條例落實的十項措施》,將貫徹落實工作條例納入黨建年度考核、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等,采取專項督查、不定期檢查等方式,確保將工作條例執行到位、落到實處。一是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并發揮表率作用。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每年為黨員講黨課,嚴格執行“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組織生活基本制度,努力把所在黨支部建設成為先進黨支部。
二是黨委(黨總支)書記和班子成員每人要建立1個基層黨支部工作聯系點,結合“三直聯”黨建聯系活動,每年至少深入聯系點2次,幫助解決1個至2個突出問題。
三是要求黨委(黨總支)每年針對黨支部工作,至少開展1次專題研究。各黨委(黨總支)應定期研究黨支部工作,班子成員根據所在黨支部和聯系點黨支部的實際情況,舉一反三研究問題、提出對策,加強工作指導。各黨委(黨總支)每年至少對本單位黨支部建設情況進行1次分析研判,認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改進措施。
四是每年開展1次基層黨支部書記集中輪訓活動,采取分類培訓的方式,依托警訓支隊每年對黨支部書記包括黨務工作者開展集中輪訓,提高各級領導干部抓好黨支部工作、推動黨支部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各級領導干部每年對所在黨支部進行1次“過篩子”,對照《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關于組織設置基本任務、工作機制、組織生活、班子建設、工作保障等規定,持續開展基層黨組織“設星定級、評星晉級”活動和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達標創建活動,并對下設黨支部分別進行星級評定、分類管理。
六是強化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為黨員干部開展經常性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是發揮黨建引領作用,促進黨建、業務融合提升。該局堅持圍繞中心、建設隊伍、服務群眾,推動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相互促進,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以高質量黨建助力工作高質量開展。
八是推薦宣傳一批先進黨支部典型和經驗。該局分層級培育、選樹一批先進黨支部,在“焦作先鋒”“平安焦作”等微信公眾號上開設專欄,大力宣傳典型,引導示范帶動。
九是以信息化手段助力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該局運用“焦作黨建e家”云平臺,全面規范“三會一課”等基礎性工作,著力解決組織生活不規范、黨員教育不系統等問題。
十是加強陣地建設,最大限度發揮陣地服務功能,立足公安工作實際情況,加強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建設,深化“聚資源、聚服務、聚民心、促發展”工作,加強公安黨建綜合體的功能性建設,不斷強化公安黨建陣地的辦公議事、開展活動、便民服務等綜合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