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開始,濮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核定工作開始進行。與往年相比,濮陽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與月繳存額上限均有所提高,市區和各縣繳存額下限與去年持平。
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濮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核定工作的通知》,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濮陽市實際,濮陽市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核定工作于7月1日至8月31日進行,過期不再辦理。核定內容包括繳存單位基本信息與繳存職工基本信息兩方面。繳存單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單位名稱、單位性質、繳存住房公積金開戶行及賬號、單位地址、經辦人員、經辦人員手機號、繳存比例、繳存基數、調整前和調整后相應信息等;職工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職務、職業、職稱、學歷、婚姻狀況、手機號碼、家庭收入等。
今年濮陽市2020年度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去年相同:最低為5%,最高均不得高于1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確定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執行,2020年度繳存基數以職工個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2019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由去年的61080元提高至68852元,平均每月工資收入由去年的5090元提高至5737元,按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意見,確定2019年度濮陽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由去年的15270元提高至17211元,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總額上限為由去年的3664元提高至4130元;繳存基數的下限按照濮陽市2019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市城區月繳存基數的下限為1700元,月繳存總額下限為170元,濮陽縣、清豐縣、南樂縣、范縣、臺前縣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500元,月繳存總額下限為150元,與去年持平。
濮陽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9年城鎮居民家庭每人年收入為33277元,按照自主繳存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20%的意見,確定濮陽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由去年的2585元提高至277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由去年的517元提高至554元。市區與各縣月繳存額下限與去年相同,仍為340元和300元。
(記者 王亞娟 實習生 盧奕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