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濮陽市華龍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嫌“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以唐某某為首的22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窩藏罪5項罪名。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唐某某在江西省南昌市先后注冊成立兩家信息網絡公司,招募具有“套路貸”從業經驗或網絡借款經歷的人員擔任業務員(均系90后青年,部分系在校大學生),利用網絡貸款平臺,假借民間借貸的名義,用資金走賬流水的虛假給付事實,肆意認定違約,非法獲取借款人“自愿”支付的高額“利息”近300萬元。
此過程中,該集團成員為進一步攫取非法利益,利用之前獲取的被害人個人信息,通過不間斷打電話、發送短信威脅辱罵、曝光通訊錄恐嚇、非法拘禁等“軟暴力”手段進行催討、敲詐,迫使被害人及其親友還款,從而達到非法占有被害人及其親友合法財產的真實目的,有預謀、有組織、有計劃的實施“套路貸”犯罪,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財物,嚴重擾亂了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為安全規范、順利高效地完成本次庭審,依法保障各被告人的合法權利,華龍區法院積極通過法律援助中心為無辯護人的被告人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師,還加開了網絡庭審,為因故滯留北京無法到庭的被告人陳某家屬為其委托的辯護人提供網絡遠程辯護方式,做到了辯護律師全覆蓋,打擊犯罪和保障被告人權利并重。該院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召開庭前會議,組織控辯雙方就案件爭議的焦點進行了梳理歸納,有序做好庭前各項準備工作。
當日,整個庭審持續近14個小時,因被告人數眾多,案情復雜,法庭將擇期對案件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