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范縣**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在范縣新區德政街英才路交叉口西北側,利用燈箱所制作的廣告,沒有載明載明中介服務機構名稱和預售或者銷售許可證書號。依據《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發布廣告,《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對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之規定,給予以下處罰:罰款9000元。
2.范縣杏壇路與益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墻上掛有“**世紀公園D區百米樓間距,十畝大花園6月開盤,會員火熱招募,開盤鉅惠10000元,樣板間盛情開放,恭迎品鑒”廣告宣傳牌,但其實際樓間距為為30-90不等。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我局責令立即停止發布虛假宣傳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廣告費用三倍的行政處罰,決定給予以下處罰:罰款20001元。
3.濮陽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發布廣告中含有升學等信息、沒有載明中介服務機構名稱和預售或者銷售許可證書號 依據《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之規定,給予以下處罰:1.違反《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處罰款9000元;2.違反《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十八條之規定,處罰款9000元。3.共計罰款18000元。
4.濮陽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中心(法定代表人:王**)發布含有“四年駕校培訓經驗”等信息的廣告宣傳彩頁,與駕校成立日期為2018年08月06日的情況不一致,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我局責令立即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廣告費用三倍的行政處罰,給予處罰:罰款20010元。
5.濮陽市**置業有限公司雇傭的散發印刷品廣告人員在昆吾路與中原路口散發該公司房地產廣告,廣告彩頁上沒有按照《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七條第三項之規定載明房地產預售許可證信息。《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 ,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0000元。
6. 2020年3月17日,我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河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網站廣告中宣傳產品時未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綜合本案事實,決定給予河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7.**堂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利用車體當事人為宣傳其公司所銷售緩解鼻炎的醫療器械,在位于濮陽市華龍區帝丘路油田五中大門北側,由清豐縣一家廣告制作單位負責制作,并安裝在車牌照為豫J***75的車體上,宣傳“5項國家專利、展播品牌、政府科技支持計劃經費補助項目、鼻炎、鼻竇炎、過敏性鼻炎,不打針、無激素、無痛苦”等內容。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處以1000元罰款;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處以1000元罰款。以上兩項共計罰款2000元。
8.當事人為宣傳其開發的“***祥里”房地產項目時,由公司策劃部工作人員自行設計,在濮陽市歷山路**廣告圖文快印中心兩次印制了100000份內容為“坐擁雙城交匯處,東臨城市主干道,貫穿濮陽南北,10分鐘直達濮陽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5分鐘車程直抵丹尼斯、銀座等大型商圈等內容。”的宣傳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處廣告費用一倍罰款30000元;依據《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二十一條 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處以5000元罰款。以上罰款共計35000元。
9.當事人為宣傳其開發的“**十里”房地產項目時,由公司策劃部工作人員自行設計,在濮陽市**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三次印制了共100000份含有“項目臨近106國道與中原路交匯處,臨近濮范高速、濮陽高鐵東站、整體車程均在5分鐘之內,10分鐘知道高鐵站等”內容的廣告頁,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并處廣告費用一倍罰款20000元。
10.濮陽**培訓中心為擴大其影響,在其印制散發的廣告宣傳彩頁上,把自己宣傳為“河南省招教考試服務中心”,提供不出合法有效證明,屬于虛假內容。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虛構培訓服務提供者,已構成發布虛假廣告違法行為。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第一款之規定,責令你單位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我局對你單位作出以下行政處罰:處以廣告費用三倍罰款,計10500元。
11.當事人為推銷由上海**醫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醫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集團湖北正**醫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苦瓜勝肽等產品,利用宣傳彩頁和課件PPT形式發布廣告,內容含有“苦瓜勝肽…有效預防并發癥,同事具有優異的抗發炎功效,可預防慢性病的發生。經實踐證明,長期補充苦瓜勝肽能有效預防先天性糖尿病與糖尿病并發癥”“苦瓜勝肽結合中國中醫的君臣佐使理論,二者的黃金搭檔和完美結合,保證了該產品的獨特效果!是糖尿病的克星!純生物制劑,沒有任何毒副作用!苦瓜勝肽是跟體內細胞、胰臟的受器結合,讓器官恢復自身的功能,目前10000臨床,治愈率92%”,涉及功效和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且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對其處罰如下:處以罰款30000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