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起,南樂縣將在縣城區開展行人、電動車、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此次整治活動動真格、嚴要求,目的是提高廣大群眾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識,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給廣大群眾營造一個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那么,群眾最關心的當然是違法了如何處罰呢?
交警蜀黍不是無情無義之人,不會為了處罰而處罰,本著人性化、多樣化的原則,實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執法方式,對行人及非機動車違法將采取“四選一”的套餐式執法手段。違法當事人被執勤民警查處時,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自由選擇被處罰的方式。
處罰方式包括以下四種:
一
接受由執勤民警開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即受領罰單,繳納罰款。處罰標準: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不靠路邊行走、橫穿馬路不走人行過道、翻越護欄等,將對行人處以5—10元罰款;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占用機動車道行駛等,將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20—50元罰款。
二
在現場開展交通違法執勤體驗,勸導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15分鐘,并簽寫《我與交警有個約定》守約書。
三
現場手抄非機動車、行人交通安全“八不準”法規條文,幾句話寫出個人認識和體會,并簽寫《我與交警有個約定》守約書。
四
按照交警部門提供的提綱,編寫微信,并轉發個人的朋友圈,集贊20個以上,同時簽寫《我與交警有個約定》守約書。
所以,
你會選擇哪個呢?
自己做的選擇,
哭著也要完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