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陽市公安局督察支隊政委常永杰一行來到濮陽縣公安局,為縣局民警宋之瑞、劉文輝執法維權正名。
7月1日,習城鄉劉占村村民劉某冰到濮陽市公安局門口、市體育場等公共場所就濮陽縣公安局民警宋之瑞、劉文輝辦理其父親故意傷害一案,采取拉條幅、手持喇叭錄音廣播的方式對宋、劉二人進行造謠中傷,惡意誹謗,致使群眾聚集圍觀、拍照、轉發,造成不良社會影響。7月2日,濮陽市公安局督察支隊接到民警宋之瑞、劉文輝要求維權正名審請。經濮陽市公安局中原分局調查,劉某冰在公共場所捏造事實,惡意散布偽造信息,宋之瑞、劉文輝反映問題屬實,為維護民警執法權益,根據《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2020年7月31日劉某冰被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常永杰政委強調:為民警維權正名這個事情市局領導非常重視,濮陽市副市長、局長王延青指示要為民警正常執法活動撐腰。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徐秋華指示警務部門的工作中維權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民警執法權益維護工作中,發現侵害民警正常執法權益的行為,警務督察部門一定要積極作為,該給民警正名的就正名、該撫慰的一定要撫慰到位,該動用法律手段維權的一定要動用法律手段,嚴懲故意侵害民警執法權威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