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濮陽市華龍區法院不斷加大對涉黑涉惡案件被執行人財產的處置力度,建立科學、穩妥、可執行性強的財產處理機制,確保黑財清底。近日,在執行艾某等人涉黑涉惡財產案件,華龍區法院執行局法官僅用一天時間就將所查封財物清點完畢并上繳國庫。
被告艾某、張某、陳某、李某華、李某麗等人因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破壞生產經營罪等罪名被依法審理判決。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華龍區法院執行局法官第一時間認真閱卷,了解涉黑涉惡財產情況,全面梳理財產線索,對前期已被公安機關查封的財產一一登記造冊。由于需要接收實物,執行法官與財政部門負責人聯系溝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交接。由于該案件任務重、壓力大、時間緊,執行法官加班加點不休息,餓了就喝口水吃口面包,爭取用最快的時間將所有物品清點完畢并與財政部門交接完畢。 在將財物交接完畢,法官著手對被執行人名下所需拍賣的房產、車輛進行評估并掛網拍賣。“在執行每一個涉黑涉惡案件時,必須做到嚴格規范、窮盡措施,實實在在做到‘黑財清底’。”執行局法官張喜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