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2日,在臺前縣城關鎮趙樓村趙某的家里,臺前縣電視臺對縣檢察院司法救助工作進行了采訪報道。報道現場,趙某的家人將一面寫有“公正執法、熱心為民”的錦旗交到檢察官手中,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
近日,臺前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刑事案件時,發現被害人趙某家庭貧困,醫院治療花費較多,且犯罪嫌疑人無賠償能力。為解決當事人燃眉之急,該院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經走訪調查確認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后,決定給予趙某司法救助金5000元,幫助其緩解生活困難。
今年以來,該院在開展司法救助工作中精準快速發力,通過變“被動救助”為“主動救助”,做到應救盡救,有效防止因不了解司法救助政策而錯過被救助情況的發生,緩解案件給貧困被害人經濟和精神上造成的壓力。
同時,還在建立長效機制上下功夫。今年4月份,該院制定了《臺前縣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程序暫行規定》,規定要求,刑事檢察各業務部門在辦案過程中,要認真做好被害人特別是可能符合救助條件被害人的基礎數據收集工作,及時告知被害人有權向控申部門提出救助申請,并及時將有關材料移送控申部門,交由控申部門對是否符合救助條件進行審查,并負責后續救助工作開展。
截至目前,該院已主動對6名貧困被害人進行了司法救助,并正在為2名是貧困戶的被害人開展司法救助,為維護全縣社會穩定,打贏脫貧攻堅戰貢獻檢察力量。
我們就是要讓陷入困境的貧困家庭走出困境,用司法的溫情點燃他們對生活的希望,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景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