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開展“減量控大”工作,濮陽交警利用科技手段嚴厲打擊 “涉牌涉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8月11日上午9時許,濮陽交警案件大隊接到支隊轉發河南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的工作指令,一輛車牌號為晉AH906Q的疑似套牌車,目前該車正在濮陽轄區活動,要求濮陽交警支隊迅速查控該車。
濮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案件大隊通過分析該嫌疑車輛的運行軌跡,立即成立專案組,于8月12日10時許成功查獲該套牌車。 按照專案組工作部署,案件大隊民警周濤帶隊兵分兩路,多地點對此車進行布控,功夫不負有心人,民警在二手車交易市場停車場內發現該嫌疑車輛。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蘇某承認該車未在車管所登記落戶,涉嫌使用他人機動車號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第二款之規定,案件大隊對蘇某作出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得取得駕駛證,扣留機動車,并處以4900元的罰款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