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季即將到來,暖氣的繳費工作也自9月1日開始,有些居民不禁發出疑問,濮陽市熱力公司內部員工是否有優惠政策?甚至免交暖氣費?其實并不是,市熱力公司對內部職工的繳費工作做出了更加嚴格的規定,并要求全體干部職工務必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2020-2021年度家用采暖交費工作。
01
自行申報(9月1日至9月5日)
以市熱力公司各部、室、大隊為單位,職工自行申報本人居住的房屋位置、面積(備案房產證復印件)和用暖意向,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收集、匯總和審核,確保每個職工申報的資料真實,杜絕弄虛作假。
02
復核審查(9月6日至9月10日)
通過家訪等形式對職工申報的資料進行復核審查,并把審查資料備案存檔,對于虛報的信息一經查實,當事人停發一年績效工資,每戶扣除部門當月績效分2分。
03
公示(9月11日至9月13日)
將復核審查后的職工住房情況進行公示,對于提出申請報停的職工要在其居住位置所屬供熱大隊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04
交費(9月1日至9月30日)
用暖職工要及時通過合作銀行各營業網點或微信、支付寶等渠道交納采暖費,部門負責人收集本部門職工交費票據復印件或手機交費截屏,以備復查。逾期未交的,扣發當事人三個月績效工資,并從工資中全額扣除住房采暖費,每戶扣除部門當月績效分2分。
05
停暖(10月9日至10月15日)
各供熱大隊要根據營業部提供的職工停暖詳單,對本區域內居住的申請停止用暖的職工住房,采取斷管措施(距離不少于10cm)進行停暖,特殊情況及時向公司主管經營副經理匯報,由市熱力公司拿出處理意見。
06
停暖稽查(11月8日至次年3月15日)
市熱力公司根據營業部提供的職工停暖詳單進行復查,凡是發現供熱大隊弄虛作假或停暖措施不力的,每戶扣除供熱大隊當月績效分2分。
供暖期間,各供熱大隊對本區域內采取停暖措施的職工住房進行復查,凡是被查實職工偷接偷用情況的,扣發當事人六個月績效工資,并從工資中全額扣除住房采暖費,同時對供熱大隊按照居民用戶稽查處理標準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