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飲酒意外身亡 全桌酒友皆成被告
法官調解平息糾紛
俗話說“酒逢知己千杯少”,親朋好友聚會時不免會多喝幾杯,但飲酒如果沒有把握好度,也會樂極生悲。近日,濮陽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聚餐飲酒導致意外身亡的生命權糾紛案。
6月9日凌晨,劉某旭與五名同事在共同務工的餐廳內吃飯喝酒,六人均飲酒,后劉某航、劉某闖、劉某旭醉酒離開回宿舍,剩余三人打掃餐廳衛生。在宿舍中劉某旭打開陽臺窗戶意外墜樓身亡,至此悲劇發生。得知劉某旭的死訊,家人悲痛難當,急赴上海處理后事,并得到了上海餐廳老板的一部分賠償。后死者父母又將與死者共同飲酒的劉某航、劉某闖、劉某磊、劉某輝、顧某升訴至濮陽縣人民法院,要求五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并支付死亡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22萬余元。
考慮到本案案情復雜,原、被告系同村,死者與五被告一起打工,關系較好,為不傷害雙方感情,確保案結事了,承辦法官在確定好調解思路后積極聯系五被告及其家人和原告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多次調解工作。經承辦法官的釋法明理,劉某旭家人認識到劉某旭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飲酒后可能發生的醉酒應當避免,但其放任自己醉酒,導致意外發生。法官又從今后雙方鄰里和睦的角度對五被告多次調解。最終,各方當事人達成協議,五被告當庭補償劉某旭家人共1萬元。
法官提醒:
同伴喝醉酒,看護要到位。共同飲酒引發意外死亡的生命權糾紛案件,近年來時有發生。大家參加聚會聚餐時,一定要謹記生命安全第一,同桌飲酒者應當相互提醒,勿勸酒、更勿逼酒。對于過量飲酒甚至醉酒者,同桌人員應當給予其盡可能的幫助,親自照顧或將其護送回家,或送醫救治,使醉酒者脫離危險環境和狀況,避免意外發生,發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