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南樂縣交警對違規停放,找不到車主的非機動車,進行暫扣,希望全縣人民引以為戒,不要把自己的電車隨意停放。
為進一步深化南樂縣城區電動車等非機動車交通管理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河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南樂縣政府決定自8月6日起,在南樂縣城區范圍內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區域
南樂縣城區一行路以東、昌意路以西、傅潭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的南樂縣城區內通行的非機動車(含以上道路)。
二、整治對象
電動二輪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旅游觀光車、老年代步車等非機動車輛。
三、整治內容
(一)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隨意變更車道等違反道路交通法規行為;
(二)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未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長時間停留的非機動車;
(三)占道經營、亂停亂放的非機動車。
四、整治措施
(一)南樂縣公安局、南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南樂縣交通運輸局等單位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對行人、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隨意變更車道等違反道路交通法規行為,按職責權限進行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予以5-50元罰款、拖移或扣留車輛。
(二)對整治過程中出現的阻礙、抗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小編有話說:路上有車位,車子要停放在它該停放的位置,拖走暫扣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引起大家的重視,路上亂停放、隨意闖紅燈、逆行等違法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為了大家的安全,請遵守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