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近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公布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9月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和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情況,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3060.5萬元,得補2570萬元;共支償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282萬元,得補906萬元。
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支償得補情況
6個省轄市(示范區)需支償生態補償金,從高到低依次是:三門峽1147萬元、濟源491.5萬元、焦作438萬元、平頂山395萬元、洛陽387.5萬元、鶴壁201.5萬元。
12個省轄市可得補生態補償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周口567.5萬元、漯河442萬元、駐馬店356萬元、許昌261萬元、商丘219萬元、新鄉171.5萬元、開封159萬元、濮陽120.5萬元、南陽96萬元、信陽87.5萬元、安陽63.5萬元、鄭州26.5萬元。
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支償得補情況
省轄市(示范區)中,4個市需支償生態補償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陽120萬元、鶴壁110萬元、開封40萬元、駐馬店10萬元。
12個市可得補生態補償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洛陽200萬元、安陽150萬元、新鄉80萬元、濮陽70萬元、漯河70萬元、三門峽60萬元、周口60萬元、鄭州50萬元、許昌50萬元、南陽50萬元、焦作40萬元、商丘10萬元。
省直管縣(市)中,1個市需支償生態補償金:永城2萬元。4個縣(市)可得補生態補償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鞏義6萬元、汝州6萬元、滑縣2萬元、鹿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