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區深入落實政治巡察要求,持續強化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探索構建三項機制,層層壓實責任,落實整改監督,做實做細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11月24日,濮陽市華龍區有關負責人說。
建立“三向”反饋機制。采取“送閱+專報”的形式,向被巡察單位分管區領導送閱問題、責任、整改清單,及相關領域突出問題的巡察專報,督促抓好分管領域問題整改。采取“會議+抄送”的形式,將巡察發現的問題清單、整改目標等抄送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今年以來,區紀委監委針對反饋的突出問題,5次開展集中整治、專項治理,解決突出問題56個,挽回經濟損失60余萬元。采取“交辦+督辦”的形式,將巡察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向職能部門下發《一體整改交辦函》,提出整改對策建議并開展集中整治。
建立成效聯審機制。出臺《華龍區巡察整改聯合會審與成效評估辦法》,探索巡察整改方案、整改報告“聯合會審”機制,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派駐紀檢監察組、區委巡察組、區委巡察辦組成聯合會審組,采取“背對背”書面審核,“面對面”討論研究,“點對點”書面反饋的方式,共同審議巡察整改方案、整改報告,抓好“閉環式”監督。
建立“全過程”提醒機制。推行整改“一單兩函”工作模式,著力夯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日常監督責任。“一單”即整改督辦單,“兩函”即整改工作提醒函、重點事項交辦函。目前,該區向被巡察黨組織發出整改督辦單、重點事項交辦函46份,向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等發送整改工作提醒函18份,有效推動共性問題糾治5類、個性問題解決68個,確保問題整改見底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