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自濮陽市民政局獲悉,切實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自1月1日起,濮陽市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孤兒等困難群眾的救助保障標準再次提高。
本次提高的救助保障標準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每月提高15元,財政補助水平相應提高7.5元。提高標準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分別達到月人均不低于645元和455元,財政補助水平將分別達到月人均不低于322.5元和227.5元。此外,對于城鄉特困人員,其基本生活標準將按不低于低保標準的1.3倍執行,每人每月相應提高19.5元。提標后,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將分別達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38.5元和591.5元。這將進一步確保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
在殘疾人福利方面,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每人每月也將提高15元,分別達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這一調整將有助于改善殘疾人的生活質量,減輕他們的生活負擔。對于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其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每人每月也將提高15元。集中養育孤兒將達到每人每月1465元,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將達到每人每月1065元。這一舉措將為這些弱勢兒童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