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今天,市政府網站對《濟南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8日。征求意見稿提出,電動自行車引發造成人員死亡或者產生社會影響的一般及以上火災責任事故的,對有關生產、銷售、改裝、停放、充電等各環節責任方實施溯源、跨區域調查處理,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據統計,目前濟南市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約460萬輛,此外還有大量尚未上牌車輛,存量大、風險高、管理難,車輛及蓄電池質量安全、非法改裝、停放設施不足等問題突出,亟待通過地方立法從生產、銷售、改裝、停放、充電、使用等各個環節形成全鏈條防控機制,強化源頭治理,明確各部門監管事項,壓實物業和相關企業責任,強化群眾和行業自治,構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有效降低存量風險,嚴控增量風險,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針對當前濟南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征求意見稿突出建立健全監管執法聯動機制、推動加大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力度、壓緊壓實社會主體管理責任、鼓勵采取創新舉措優化管理4個方面,提出了27條辦法舉措。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監管是一個全鏈條式工作,涉及生產、銷售、使用等多個環節,需要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落實各自責任,建立常態化聯動機制。對此,征求意見稿規定了市、區縣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相關部門工作職責。提出,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協調和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責任倒查機制。消防救援、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通過數據互連、信息通報等方式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在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同時,還應推動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優化充電設施布局和充電收費價格。對此,征求意見稿對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建設集中停放充電場所作出規定,對確不具備建設條件的,可以依法合理劃定相對獨立安全區域設置臨時停放充電場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方案經小區業主表決同意后,無需有關部門審批。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收費分為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充電設施電價執行居民合表用戶價格,集中充電設施運營主體應當合理制定充電服務價格標準。鼓勵采取財政補貼、延長簽約運營期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降低充電服務費用。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不僅要靠政府部門,更需要各類社會主體廣泛參與,強化自管自治。征求意見稿對電動自行車使用人的停放充電行為作出規定,不得在建筑內的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響消防通道暢通的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不得違反安全用電要求亂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停放電動自行車。同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的源頭管理,禁止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法規及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包括實施拆除或改變限速器或外設蓄電池托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等改裝關鍵性組件、將回收車輛配件以舊充新再次出售等行為。鼓勵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技術,推行電動自行車“一車一池一充一碼”,實現電動自行車信息查詢、安全追溯等數字化管理。鼓勵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單位在樓宇電梯安裝電動自行車智能阻止系統。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要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納入物業服務招標選聘內容。物業服務人發現在建筑內的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響消防通道暢通的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的,應當進行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報告村居、鎮街或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并協助處理,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處理。實行自我管理的住宅小區,由業委會或者臨時物業管理委員會負責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未聘請物業服務人且未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小區,由村居依法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征求意見稿還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產者、銷售者、所有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產權人或者管理人為電動自行車及充電設施投保火災相關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