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郯城縣在統籌推進“清廉郯城”建設工作的同時,緊緊圍繞清廉機關建設目標任務,注重典型示范、強化全域共建,積極打造清廉機關示范樣板,聚力寫好“清廉郯城”建設“機關篇”。
清廉機關作為“清廉郯城”建設的第一方陣,堅持“縣委主導、紀委主推、系統主抓、單位主責”原則和“1255”工作思路,嚴格按照模范機關標準抓好清廉機關示范創建工作。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形成清廉機關量化評價機制,構建目標引領、過程可控、結果評估工作閉環,推動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按照“五五”工作方法創優清廉機關建設,確定郯城縣人民檢察院、縣稅務局、縣司法局、縣文旅局、縣住建局和縣發改局6家單位作為清廉機關示范單位,從6家清廉機關示范單位向清廉財政、清廉國企等領域拓展延伸,形成多點開花、全域共建的良好態勢。持續做好廉潔教育,配合縣紀委監委機關定期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對關鍵崗位、關鍵環節、關鍵人員進行梳理排查,制定防控措施,有效防控廉政風險及其他風險。將警示教育融入日常,切實夯實清廉思想根基,推動清廉機關建設走深走實,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