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審計廳 山東省國資委關于建立監督貫通協作機制的意見》日前出臺,建立“審計+國資”貫通協作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在信息共享、成果運用、問題整改、反腐治亂等方面的協作配合,增強審計監督和出資人監督合力,助力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
《意見》強調健全聯絡機制。省審計廳省屬企業審計局、省國資委監督與稽查工作處作為貫通協作機制的具體對接機構,運用通信聯絡、互相走訪等方式加強信息溝通,緊緊圍繞省屬企業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安排、企業高質量發展情況等重點領域監督內容開展定期會商。
《意見》提出加強協作配合。省審計廳擬定審計項目計劃時,充分考慮國資監管審計需求及重點;省國資委研究擬定省屬企業重大專項檢查或巡察工作計劃及工作實施過程中,視工作需要征求省審計廳意見。在資源共享方面,省審計廳與省國資委就省屬企業在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重大經營風險等,及時進行溝通、研究;在監督檢查、巡察、審計等工作中形成的事實清楚、定性準確、結論明確的監督成果,省審計廳和省國資委可互相參考利用。
《意見》還從督促問題整改、規范移送線索、健全反饋機制、提升監督成效等四個方面,督促相關省屬企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省審計廳將審計監督中發現的省屬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按程序移送省國資委核實追責,省國資委應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同時,將審計監督中形成的工作成果、發現的問題,作為研判省屬企業黨委作用發揮、考核獎懲省屬企業負責人、評估省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