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以大民調為主線,在全縣推行訴調(訴源治理抓前端)、網調(綜治調解進網格)、訪調(多元解紛治訪源)“三調對接”多元解紛機制,進一步加強基層人民法庭建設,配強司法行政力量,促進縣鄉村調解組織規范化、全面化建設,以調解力量整合為抓手,推動糾紛調解分流治理,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
夯實基層基礎,建強三級解紛平臺
曲周縣大力推行“三調對接”機制,在全縣構建起橫向對接行政職能部門、行業調解組織、群團組織,縱向延伸至村(社區)、四級網格的解紛體系。同時,該縣統一制定了非訴爭議解決中心工作機制、工作臺賬和值班制度,確保各類糾紛得到及時化解。縣級層面,在縣群眾工作中心掛牌成立縣非訴爭議解決中心,一樓設立調解室,安排調解員常態化值班,接待群眾咨詢;二樓整合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力量和行政部門行政調解職能,設立了土地類、城鎮建設類、勞資糾紛類、涉農類等多個調解室;同時在縣法院設立了駐法院訴前調解室,橫向對接行政職能部門、行業調解組織、群團組織。鎮村層面,在全縣10個鄉鎮掛牌設立鄉鎮非訴爭議解決中心,實行鄉鎮綜治中心、司法所、法庭、群眾中心合署辦公,一體化運行;在342 個行政村、9個社區掛牌多個“巡回審判點”“多元解紛聯系點”“民調室” ,形成“庭、所、站、點、室”梯次延伸的基層司法服務網,受理轄區內的訴調、訪調、網調案件,讓“調”向前延伸到群眾家門口。行業調解隊伍層面,在全縣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9個、行政調解委員會16個,明確專人專管,對非訴爭議解決中心案件進行分析研判,及時將糾紛分流至相應領域,實現“專門人做專門事” 。在全縣建立“基層吹哨、部門報到”機制,第一時間參與和開展調解工作,確保群眾各類訴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辦” 。
統籌協調聯動,發揮多元解紛作用
曲周縣以“三調對接”健全調解、信訪、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多種方式有機銜接的工作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做到調解力量多元化統一、多元化組合。
訴調對接。對訴訟案件征得來訴群眾同意后,優先選擇非訴糾紛解決途徑,由非訴爭議解決中心進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等非訴解紛程序。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縣法院依當事人申請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調解不成的,及時導入訴訟程序。
網調對接。把全縣2990名網格員培養成調解員,進行常態化、網格化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調解,確保“小事不出村” ,對排查出的難以就地化解的矛盾糾紛,轉交非訴爭議解決中心導入大民調體系,由鄉鎮綜治中心協調基層人民法庭、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會同鄉鎮綜治網格員、包區包村干部、鄉賢、群眾代表、民調員等,綜合運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多種調解方式進行調解,確保群眾訴求在最短時間內得到解決。同時,各鄉鎮派出所對接處警的各類案事件,在法律準許范圍內,需要調解的,邀請人民調解員參與調解。
訪調對接。對群眾來訪案件,由非訴爭議解決中心協調法院、司法局、社會調解組織等,會同相關責任部門,整合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力量聯合化解,攻破專業性和技術性領域調解周期長、調解效率差的專業壁壘,避免“訪轉訴” 。
健全工作機制,保障工作有效運行
建立訴調、訪調、網調無縫銜接機制。曲周縣以縣、鄉鎮非訴爭議解決中心及村民調室作為多元化解糾紛平臺,制定了“三調對接”流程、非訴爭議解決中心工作流程,推動訴、訪、調、治各個環節工作銜接,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法律服務等力量整合,對案件調解做到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結。
建立重大矛盾糾紛綜合研判機制。縣、鄉兩級非訴爭議解決中心根據受理案件情況,定期組織相關調委會召開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會議,研究分析轄區、行業、領域矛盾糾紛,跟進調解進度,對涉及多部門、重大疑難復雜糾紛,由綜治中心統籌協調,組織集體研判,商討調解方案和措施,開展聯合調處,確保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時效性,堅持矛盾化早化小。
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對各部門受理案件、調解情況、信息報送進行統計排名,將“三調對接”、訴源治理等工作納入全縣平安建設專項考核內容,實施一月一考評、一月一通報,嚴格落實獎懲機制,對工作不力,導致民生訴求形成信訪案件和矛盾激化的,倒查排查、調解、接訪、化解、穩控等環節的責任,嚴肅問責。對造成不良影響的,啟動“一票否決”權,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定期進行表彰,對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調解成功案例進行宣傳推廣,引導群眾相信調解、愿意調解。
成效初步顯現,開創多元解紛新局面
“三調對接”機制初步實現調解周期短、時間成本低、人力費用少等效果,不僅為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化解糾紛服務,且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更為簡練、簡單,進一步提升了全縣依法治理水平。
解放了大量審判資源。該機制實施以來,全縣訴前分流率已達 90%以上;訴前調解成功率為 61.52%,較去年同期上升13個百分點;萬人成訟率由去年同期的0.65%降為0.55%。
調解組織建設更加堅實。在做優婚姻家庭、道路交通、醫患糾紛等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委員會的基礎上,該縣成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糾紛、勞動人事爭議糾紛、殘疾人權益保障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縣自規局、住建局等16個行政部門成立行政調解委員會,實現了重點領域、職能窗口、城鄉社區調解組織全覆蓋,促進調解方式多元化,有效提升了矛盾糾紛化解的精準性、專業性。
矛盾糾紛化解質效更加顯著。大量矛盾糾紛通過人民調解方式化解,真正實現了息訴罷訪、案結事了。今年以來,各級、各類型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三調對接”調解矛盾糾紛1106 件,調解成功1095件,調解成功率達 99.01%,成功率較去年同期提升12.52%。
調解效率更加迅捷。通過“三調對接”綜合力量的優勢,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實現分類施策效果,最大程度確保群眾訴求在最短時間得以解決。根據調解卷宗組卷情況看,部分同類矛盾糾紛化解周期由原來平均12.9天降至3.7天。
調解與普法融合更加緊密。在糾紛調解中,積極宣傳各主體部門重點工作及相關法律法規,把調解過程轉變為群眾學法的過程,以“小糾紛”詮釋“大道理” ,形成辦事知法、做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圍,達到調解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
調解氛圍更加濃厚。各調委會依托“三調對接”機制,積極對接承辦各級非訴爭議解決中心分流案件,形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影響力大的調解案例。
平安建設取得新發展。全縣信訪量逐步下降,2023年1-3月份,縣鄉信訪案件共計763件,4-8 月份縣鄉信訪量共計421件,較1-3月份降低44.82%,月均降低54.93%。全縣342個村共有322個村(社區)符合平安建設“七無”標準,占比為92%。
曲周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曉偉說,曲周縣通過推行實施“三調對接”,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聚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健全非訴爭議解決機制,著力構建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機制,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了基層、化解在了萌芽狀態,有效提升了社會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李志偉 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