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聞網邯鄲訊(郭付林)8月14日22時許,邯鄲交巡警魏縣大隊民警在轄區益民山北行50米處設卡查處交通違法行為,一輛車牌號為蒙AZ***N的小型汽車駛近執勤點時,突然駛向路邊停下來。
執勤民警立刻上前查看情況,一打開車窗,民警就聞到酒味,于是要求當事人接受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當事人極不配合,吹氣只吹一小口,又或者吹氣故意斷斷續續,數次吹氣都無法完成測試,民警帶其到醫院抽血,經過血液鑒定,當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5.3mg/100ml,經進一步核查,該男子有過酒駕記錄,此次為二次酒駕,當事人將面臨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