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雙減”工作成果,切實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嚴防違規校外培訓現象發生,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嚴防“中考全托班”等隱形變異學科類違規培訓的通知》、邯鄲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魏縣教育體育局將繼續聯合綜合執法、市監、公安等部門,采取“日查+夜查”“聯查+抽查”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督檢查,加大查處力度。現將我縣校外培訓治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嚴禁無資質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訓。
二、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
三、嚴禁以“中考(高考)全托班”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四、嚴禁以咨詢、文化傳播、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等名義,在居民樓、家屬院、賓館等場所化整為零違規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
五、嚴禁任何機構或個人利用線上答疑、直播變錄播、線上伴學和線下游學、研學、夏令營、思維素養、國學素養等方式,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六、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結束時間晚于20:30。
七、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虛假宣傳招攬生源,夸大培訓效果或作出與升學、考試相關保證性承諾。
八、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超范圍違規開展高考志愿填報、咨詢等業務。
九、嚴禁校外培訓機構或個人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開展學科類培訓。
十、嚴禁校外培訓機構違規收費,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學費。同時,所有培訓機構必須主動與學生家長簽訂《中小學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
十一、嚴禁擅自開展全日制或系統化境外課程培訓,嚴禁引進使用境外教材,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十二、嚴禁中小學、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和形式開展幼小銜接等培訓,嚴禁中小學、幼兒園為各種培訓提供場地。
十三、嚴禁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我縣將加強校外培訓的聯合督導檢查,對于發現的違法違規培訓行為及時制止、嚴厲打擊。凡是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有證培訓機構,一律列入黑名單,給予當年年檢不合格;凡是違法違規開展培訓的機構,將抄送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凡是各種隱形變異“地下”違規培訓,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校外違規培訓的,發現一起,嚴處一起。同時,提醒廣大學生及家長,有意愿參加校外培訓的,務必要選擇具有辦學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及家長朋友們監督,監督舉報電話:魏縣教育體育局5201633、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3526066、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3513754、魏縣公安局3512332。
魏縣教育體育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