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魏縣大隊
魏縣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
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關于治理魏縣城區
交通秩序和市容秩序的
通 告
為進一步規范城市交通秩序、優化城區發展環境,構建整潔、優美、文明、規范、有序的城市容貌,不斷提升城市品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魏縣大隊、魏縣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決定在縣城區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環境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區域
魏縣城區范圍內(民有河以南、玉泉河以東、益民河以北、興源河以西)所有路段。
二、整治時間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集中開展專項行動,隨后按專項行動整治內容實行常態化管理。
三、整治重點
1.汽車客運站、學校、醫院、農貿市場、超市商場、機關單位周邊及居民住宅小區周邊道路車輛違法停車的;
2.占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亂停亂放車輛、擺攤設點以及堆放建筑材料、生產生活物品的;
3.重型貨車、渣土車、拖拉機載物拋灑、違反禁行禁令的;
4.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違法載人、不戴頭盔、不各行其道的;
5.機動車、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闖紅燈、不禮讓行人、隨意調頭、隨意變道或逆向行駛的;
6.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線、隨意橫穿道路的;
7.報廢車、僵尸車違反規定長期占用停車資源的;
8.機動車在停車泊位內不按指示方向停車的;
9.占道經營、私搭亂建、占道設置廣告招牌、占道洗(修)車和堆放貨物占用公共設施等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
10.利用非機動車、物品、物料、經營商品侵占停車泊位的;
11.沿街商鋪不規范經營,不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制的;
12.公交車、出租車違規經營或違規停放上下乘客的。
四、整治要求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城市管理有關規定,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必須立即停止并自行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執法機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予以處罰。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未按規定停放或占道亂停亂放的,依法予以拖車處理。
(二)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市民要積極配合執法機關進行綜合整治。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影響交通秩序、城市環境秩序的行為有權進行勸阻、投訴和舉報,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和咨詢電話。
魏縣交警大隊:
0310-3512862
魏縣城管局:
0310-3521911
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0310-3526091
特此通告
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
警察支隊魏縣大隊
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魏縣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