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網新鄉供電公司提供的信息,經過大數據分析,發現市區下面這些地方有人竊電:
1、北街小學附近
2、東大街
3、夏家胡同北
4、新市場周邊
5、新鄉火車站廣場
6、中同東街
7、線材廠家屬院
8、黃岡社區
9、孟營社區
10、高村社區
一、電能是商品,屬國有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竊電。以非法占有電能為目的,故意采用不正當方法不計量、少計量或者少計價的用電行為均屬于竊電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二、供電企業依法查處竊電行為,對查證屬實竊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立即停止供電,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生產或者銷售竊電裝置、教唆他人竊電,向他人傳授竊電知識,為他人竊電提供便利的行為人,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按照破壞電力設施相關條款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因竊電,造成供電設施損壞、停電事故或導致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竊電用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盜竊電能且以暴力等手段阻礙用電檢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受理舉報電話如下
報警電話:110
投訴舉報熱線:3709999